女子吃火锅吃出蟑螂 火锅蘸料惊现蟑螂获赔4210元
民以食为天,食品的安全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近年来,外面的食品安全问题,实在是令人担忧!这不,有一位女子吃火锅吃出蟑螂,十分恶心!而且是吃到一半,才发现火锅蘸料中有只蟑螂。据悉,这位顾客获赔4210元。
关于在火锅中吃出异物的新闻并不少,原因很简单,商家没有将卫生方面做到位。还没开始吃时发现还好,最坏的是,吃到一半才发现。你看,一位女子吃火锅吃出蟑螂,已经吃了半小时,才知道火锅蘸料有蟑螂。
近年来,追求新鲜原味的潮汕牛肉火锅一度成为人们舌尖上的新宠。去年年底,家住浙江宁波镇海的方女士带着家人来到某广场的一家潮汕牛肉火锅店准备大餐一顿。美味菜肴刚一上桌,方女士便拿着手机拍照发朋友圈晒美食,不亦乐乎。
大快朵颐半小时后,方女士突然发现,在调料碗中似乎有一只蟑螂。定睛一看,确实有一只死蟑螂“安然”躺在调料碗中。方女士顿觉恶心不已,但她随即稳定情绪,用手机拍摄了相关照片及视频。
方女士顿觉恶心不已,但她随即稳定情绪,用手机拍摄了相关照片及视频。随后,她叫来火锅店老板要求全额免单。方女士认为,蟑螂应该早就在锅底里了,火锅店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而火锅店则坚持称蟑螂不一定是来自店里,不同意免单。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愤怒不已的方女士遂诉至镇海法院,要求判令火锅店退还消费金额421元,并赔偿十倍消费金额即4210元。
镇海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该蟑螂的来源,方女士当场拍照、录制视频并立即告知店员;火锅店辩称监控可能已经没有,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蟑螂的来源。
法官提醒,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消费者如果购买或者食用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并将有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购物小票、医疗费发票等)固定下来,依法要求赔偿,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