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回应游客抽烟 炫耀故宫内吸烟到底多严重?
大家都知道故宫历史悠久,如今也是国家保护景区,不少现在故宫对外开放了,也方便游客及时了解故宫的文化,所以不少游客都会选择去故宫参观的。不过现在有游客在故宫吸烟引发争议,目前故宫回应游客抽烟一事了。
游客在故宫吸烟还拍视频发布上网,对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也是对故宫的文化以及规定是不尊重的。如今网友建议将该游客列入黑名单,故宫回应游客吸烟应尽快来认罚,但是故宫之内吸烟会有多严重呢?
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开来,不少网友都认为他们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不顾他人健康更是严重地挑衅法律法规,两个人应该受到严惩,景区应该把他们拉入黑名单。作为有行为能力的社会人,心存敬畏才能不乱为,常怀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两位在故宫抽烟男子应该对自己的违规行为负责任。法规不容挑战,公共场所环境需要每个人自觉维护。
7月19日,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张新年律师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北京市控烟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故宫作为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中是禁止公众在其室外区域吸烟的,视频中两名男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应依据《北京市控烟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由市或区、县卫生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同时,该涉事男子将其吸烟视频发布在网络上大肆传播并炫耀的行为或属寻衅滋事,经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后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故宫作为控烟单位,其经营者、管理者应依据《北京市控烟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开展禁止吸烟检查工作,并对上述两名男子的吸烟行为进行阻止。但结合报道内容来看,故宫的经营及管理人员是有一定失职的。因此,依据《北京市控烟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由市或区、县的卫生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至于涉事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等刑事犯罪问题,张新年律师说,《刑法》应确保谦抑性,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需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法律程序予以认定,结合本事件现有情况来看,涉事男子的行为通过治安处罚即可,不足以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