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正文
热搜:
  • 此专题下没有文章
  • 自带老鼠进海底捞索赔500万 想吃霸王餐被诉至法院

    作为消费者,在发现经营者、餐厅、商品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消费者理应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进行维权,但是大家还记得去年,一名男子自带老鼠进海底捞索赔500万的事件了吗?该男子想吃霸王餐被诉至法院,该案近日被开庭审理了。

    据此前的报道得知,在去年11月13日当天下午六点左右,郭某同妻子一起前往丰台区马家堡海底捞餐厅吃火锅,刚吃了20多分钟,便称服务员不注意,将自带进海底捞的死老鼠丢进了火锅里,叫来服务员说是火锅有问题,并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和媒体公开为要挟,狮子大开口张嘴就要500万。

    自带老鼠扔进火锅中索赔
    自带老鼠扔进火锅中索赔

    男子向海底捞店索要人民币500万元,被拒绝后,次日他又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随后,海底捞在11月15日报案称,有人以“在火锅中发现死老鼠”为由进行巨额勒索。通过询问证人并调取监控,发现郭某竟是自带老鼠进海底捞索赔500万元,随后被依法逮捕。去年12月26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郭某提起了公诉。

    截至3月19日下午,男子自带老鼠进海底捞索赔500万一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郭某想吃霸王餐被诉至法院,在法庭上,郭某供述称,因此前在媒体上看到山东潍坊一顾客,在呷哺呷哺吃出老鼠获赔500万的报道,于是便想效仿。对于自己的行为,郭某表示十分后悔,愿意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

    自带老鼠进海底捞敲诈勒索
    自带老鼠进海底捞敲诈勒索

    公诉机关认为,郭某自带老鼠进海底捞索赔500万,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犯罪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3至4年,并处罚金。不过该案当庭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