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浸泡烧烤食材 为牟利使用甲醛浸泡食材防腐保鲜
说到“甲醛”想必大家都不陌生!甲醛对身体有很大的危害,严重的话会令人致癌!你知道吗?常见一些食物也会含有甲醛,一商贩为牟利,竟然使甲醛浸泡烧烤食材,防腐保鲜,真是太可恶了!据悉,这些食材销往到南宁、百色等地。
很多朋友都知道刚刚装修过的房子都会甲醛超标的,你绝对想象不到生活中最常见食材也含甲醛。鱿鱼、牛百叶、猪肚,这些都是经常食用的食品。但是,含有甲醛,你要注意了!广西一名商贩使用甲醛浸泡烧烤食材,有毒的食材已销售多地。
牛百叶、鱿鱼、黄喉……这些广西人餐桌上很常见的食材,居然也吃得不放心。西乡塘区法院日前披露的一起食品案件中,小商贩廖某军用甲醛浸泡这些食材,并销往南宁、百色等地,后被群众举报,廖某军的黑作坊这才被端掉。
违法添加甲醛
廖某军,今年50岁,眼下的他,已是身陷囹圄。廖某军原是一名小商贩,为了牟利,动了歪心思。2014年11月起,他在高新区西明村六队一民房内加工生产水泡鱿鱼、牛百叶、黄喉等食品,为了使生产的食品防腐保鲜,廖某军在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甲醛,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其所生产水泡食品被源源不断地销往南宁、桂林、百色等地。
次年11月6日,警方接到群众举报,连夜突袭廖某军租用的加工点,在其厂房内查获水泡鱿鱼、牛百叶、黄喉和牛肚成品和半成品一批及两瓶甲醛液体。经送检,廖某军加工生产的鱿鱼、牛杂成品及半成品的抽样样品中均检出甲醛。警方顺藤摸瓜,还在廖某军的客户处查获一批同样含有甲醛的水泡鱿鱼。
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廖某军随后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被逮捕。
商贩自愿认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廖某军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惨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对其提起公诉。
被告人廖某军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没有异议,表示自愿认罪。不过其辩称,自己并没有添加甲醛的故意,且销售前产品经过多次洗涤,食品中残留的甲醛量很低;归案后已自愿认罪、悔罪,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军利用非食品原料甲醛加工水泡鱿鱼、牛杂等食品销售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廖某军归案后如实供述其全部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廖某军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注意:甲醛是由(即甲醛亚硫酸氢钠)在60℃以上分解释放出的一种物质,它无色,有刺激气味,易溶于水。35%~40%的甲醛水溶液俗称福尔马林,具有防腐杀菌性能,可用来浸制生物标本,给种子消毒等但是由于使蛋白质变性的原因易使标本变脆。
甲醛具有防腐杀菌性能的原因主要是构成生物体(包括细菌)本身的蛋白质上的氨基能跟甲醛发生反应。甲醛对人体危害很大,严重可致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