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正文
热搜:
  • 此专题下没有文章
  • 偷草莓被罚八千 大妈偷草莓被以罚款名义勒索八千

    最近有位大妈偷草莓被罚八千的新闻传遍大江南北,还刷上新闻热搜榜单,话说偷窃这种事情是会被唾弃的,但如今竟让人觉得她有些可怜,为什么呢?那是因为这位大妈偷草莓被以罚款名义勒索八千元。

    undefined
    大妈贪小便宜偷草莓

    一天,家住在石景山的王大妈去某家超市里购买草莓,当她将选购好的草莓递给超市工作人员称重并封上封口后,为了贪图点小便宜,她又将封口拆开,走回草莓摊位上顺手拿了几颗草莓装进袋子里,这时被刚好在超市四处巡视的超市防损员看到了王大妈偷草莓的行为。

    超市防损员在大妈走进收银台时,对大妈说:“你先别走,跟我过来一下”。心虚的王大妈跟随着超市防损员周某来到办公室,周某拿出草莓在大妈面前一晃,王大妈心虚地不敢说话,支支吾吾地就招了,这时,大妈偷草莓被以罚款名义勒索八千元的戏码就正式上场了。

    超市防损员告诉王大妈,如果家人不能来交罚款,便会将王大妈送至公安局。王大妈不想让家里人知道,而且也不好意思告诉家人,不过超市防损员周某要求王大妈要给10000元的罚款,这偷东西的代价虽大,不过这也太大了点吧?

    王大妈碍于面子,只好回家取出了仅有的八千元给周某,就这样,王大妈偷草莓被罚八千。这件事过了几天后,王大妈忽然意识到自己可以被骗了,于是最后决定去公安局报警,民警根据线索一举将周某抓获,周某最终交代,大妈偷草莓被以罚款名义勒索八千元的罪责成立。

    其实,根据超市的规定,超市偷窃被防损员发现,需要赔偿物品价格的10倍,并且需要通过收银台的“其他罚款”项目缴纳。如果不愿赔偿,且偷窃物品金额巨大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