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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部门抽检端午节食品 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端午节临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今年5月至6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端午节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并将检查结果公布在其网站上。

    相关部门抽检端午食品
    相关部门抽检端午食品

    本次监督抽检采样地点包括超市、商场、批发市场、食品店等,检验项目包括过氧化值、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此次共抽检粽子产品434批次,涉及99家生产企业,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端午节临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二是保存时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装粽子注意适量购买,避免粽子久放变质。生熟粽子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存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

    三是家庭烹制生冷粽子时应煮熟煮透。熟透的粽子再次加热时要加热至中心温度达75摄氏度及以上,且不应重复加热超过1次。

    四是食用粽子前要彻底清洗双手,并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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