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个人破产 男子负债214万只需还3.2万
对于个人破产,其实早在上半年就有消息称,2019年下半年个别地区将进行个人破产制度试点。然而,根据2019个人破产法最新消息得知,现在全国首例个人破产制度开始试点破冰,据悉男子负债214万只需还3.2万,这是真的吗?
企业破产已经是经常听到的,那么大家知道吗?个人破产法也来了,日前,大家期待已久的2019个人破产法制度来消息了,也就是意味着,以后个人要是遇到无力偿还庞大债务的时候,要是达到破产的条件,即可提交破产申请,你看,全国首例个人破产在温州审结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如何?
10月9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平阳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全国首例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情况。在该案例中,债务人蔡某系温州某破产企业的股东,经生效裁判文书认定其应对该破产企业214万余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调查,蔡某仅在其现就职的瑞安市某机械有限公司持有1%的股权(实际出资额5800元),另有一辆已报废的摩托车及零星存款。蔡某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肾脏疾病,医疗费用花销巨大,且其孩子正就读于某大学,家庭长期入不敷出,确无能力清偿巨额债务。最终蔡某提出按1.5%的清偿比例即3.2万余元,在18个月内一次性清偿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