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贴小猪佩奇 途歌因侵权被判赔50万元
大家除了了有共享单车之外,应该还知道有共享汽车,途歌共享汽车投放到多个城市,方便人们出行。不过,现在途歌共享汽车贴小猪佩奇被诉侵权,一审判赔50万元。据说,途歌擅自将“小猪佩奇”形象贴共享汽车上,做商业宣传。
你有没有坐过共享汽车呢?现在途歌共享汽车被广泛使用,跟共享单车一样方便!然而,途歌共享汽车贴小猪佩奇形像,进行商业宣传,被“小猪佩奇”公司诉侵权。要求途歌共享汽车赔偿50万元,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8月1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一起涉及小猪佩奇的的著作权纠纷案。因认为经营共享汽车品牌“TOGO”的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途歌公司”)擅自将“小猪佩奇”形象张贴在TOGO共享汽车上,并以此为核心卖点进行商业宣传,享有“小猪佩奇”著作权的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下称“娱乐壹公司”)、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下称“艾贝戴公司”)将途歌公司诉至法院,并索赔50万元。
法院根据权利人提交的两份许可协议发现,小猪佩奇形象在非独家使用的情况下,在儿童纸品等价格较低的商品上保底的年许可费为25万元左右,许可在儿童包类的商品上保底的年许可费为65万元左右。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涉案《小猪佩奇》美术作品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