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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套房只买一个车位 不得以只售不租拒绝提供停车服务

    大家也知道买车容易,养车难这个道理,在小区里买一个车位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毕竟现在车位那么贵。然而,现在广州发布了最新规定,明确规定业主每套房只买一个车位。此外,建设单位不能将车位只售不租,来拒绝提供停车服务。

    禁止车位只售不租
    禁止车位只售不租

    现在的车位真是贵,买一个车位还贵过一辆车,有些地方的车位价格达到几十万元,不过,现在广州规定业主每套房只买一个车位,要禁止建设单位“只售不租”这样的情况。如果有车位没有售出去,可以将车位整体转让。

    5月23日晚,新京报记者从广州市人民政府获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建筑区划内业主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相应购买一个车位或车库,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

    车位、车库数量无法满足本项目业主需要的,开发企业应采取竞标、摇珠等公开竞争方式出售、出租。建设单位需结业或注销,仍有车位、车库未售出的,可将剩余车位整体转让。

    《办法》表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出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前,须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

    通知强调,建设单位出租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应当首先出租给本建筑区划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满足本建筑区划内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可将车位、车库出租给本建筑区划内业主、物业使用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