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陷阱套路多 消费者要谨防这些固定套路
喜欢旅游的人肯定在一些节假日是在家里坐不住的,去往不同的地方旅游能够开阔一个人的眼界,所以在自己空闲的时候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是很不错的,但是旅途中也一定要注意很多问题的,旅游陷阱套路多你知道吗?
经常能够看到一些人去旅游遇到一些消费的陷阱什么的,不是中途加价就是强迫消费,还有的甚至隐藏在你选择的旅行社,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仔细看的条款当中,因为消费者很难去发现,一不小心就掉进陷阱当中了。
旅游要谨防中招
赵女士与某旅行社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并预先支付费用15000元。出行前,赵女士因家中老人病重无法继续行程,欲解除合同,自愿承担合理损失,并要求旅行社退还剩余费用。赵女士提出解约时,距约定出发日期尚有4日。
但旅行社表示,合同约定的金额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应按条款“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来执行。
赵女士认为有失公允,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旅行社提供的“格式条款”明显加重了旅游者的责任,有失公平。故对旅行社减轻自己责任的条款不予采纳。随着旅游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消费者法律意识的提高,签订旅游合同成为消费者旅游出行普遍选择的保障方式,也成为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有记者了解到,某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往往隐藏于冗长的合同条文之中,具有一定的迷惑性,让消费者难以发现。而消费者往往没有认真阅读或详细了解条款内容,就在旅游经营者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上草率签字,直到发生纠纷才发现落入了某些精心设计的“固定套路”,给后续维权造成障碍。
还是要提醒旅游者在签订合同时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出行前做好充分准备,确定行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以便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更有针对性。此外,审查合同要认真,对合同中没有约定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