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万件快递被烧光 消费者快递受到损失如何受偿?
双十一过去了,大家是不是很想快点收到快递呢?其实,现在双十一已经过去两三天时间了,大部分快递还在运输途中。但是如今,有一个坏消息出来了,那就是在G85银昆高速有一辆快递车上万件快递被烧光了,令人心痛。
上万件快递被烧光?这是怎么回事呢?此消息一出来,很多消费者都担心自己的快递也在此辆快递运货车里面。如今上万件快递被火烧了,你的双十一战果有可能泡汤了,但是快递受到损失消费者如何受偿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说,快递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时,快递公司应在第一时间赔偿给寄件方也就是卖家。买家未能及时收到货物可以要求卖家补发新货,也可以要求全额退款。此时,卖家应当同意买家要求,其损失应与物流公司协商处理。
这么一说,买家的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用担心因为自己的网购货物被烧从而承担经济损失。而卖家的经济损失则应有承运方承担,若发生理赔争议可找消费者协会进行协调处理。若协调未果可以申请民事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