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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购近十万元要赔1.5万 四个月恶意下单113次

    现如今网购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了,在一些电商平台上成千上万的店铺总会让你挑到满意的商品,随着双十一的临近,想必很多剁手党们都在等候着狂购了,不过近日发生了一则女子网购近十万元要赔1.5万的事件,这是怎么回事呢?

    网购近十万元商品

    据了解是位于南海里水的佛山市某电子公司,专门从事音响设备的生产销售。该公司开设了京东及天猫旗舰店的购物平台。不过,从2016年8月开始,该公司的网购平台就频频遭到恶意下单的骚扰,让他们不胜其烦。

    2016年8月,一名姓薛的女子在该公司名下的京东商铺产品下了26笔订单,随后都取消订单或向平台提出纠纷形成纠纷订单。最让人不解的是,其中9笔订单的收货地址竟直接填上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地址。

    网购恶意下单
    网购恶意下单

    此后,从2017年5月开始,薛小姐又开始采用同一账户不同收货地址、同一收货地址不同账户的形式,多次在公司旗下的京东及天猫旗舰店的购物平台恶意下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8月15日,薛小姐在公司旗下一共恶意下单113笔,形成33笔纠纷订单,涉案金额高达98800.2元。

    该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因为薛小姐长期的恶意下单,不仅严重影响了公司在京东、天猫平台店铺的服务分、纠纷率,使得店铺产品排名权重扣减,拖后产品排名,甚至不能参与任何平台活动继而严重影响店铺收入。而薛小姐的恶意下单竟然是她和该公司的一名网店工作人员何某产生个人感情纠葛,公司无辜成了“替罪羊”。

    为此,该公司将薛小姐告上法庭,要求薛小姐停止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并判令薛小姐支付给公司因其行为导致的损失共计40万元。法庭上,薛小姐认为退单属于正常交易行为,最后,薛小姐还声称为避免日后纷争,她愿意不再在该公司的网店交易订货。据此,南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薛小姐停止在该公司网店恶意下单的行为,并向该公司赔付恶意下单造成的损失15000元。

    一审判决后,该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佛山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于这网购近十万元要赔1.5万,四个月恶意下单113次的行为原因让人无语,有律师指出恶意下单涉嫌犯罪,如果下单者以敲诈勒索为目的或者是网店请人刷单的话都是可以追究责任的,生活中也常会看到一些刷单兼职的广告,但是刷单本身是弄虚作假,还是希望大家不要参与其中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