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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1500根毒油条 店主生产毒油条出售祸害消费者

    其实,早上上班来一根油条以及一杯豆浆,那么就会非常好了,所以现在很多人都会非常喜欢吃油条。但是近日,消息指出湖北利川一店主做1500根毒油条出售,在粉里添加了含铝食品添加剂,超过国家标准5倍多,令人憎恨!

    销售毒油条获利上千元
    销售毒油条获利上千元

    食物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这是有可能的事情吗?然后这事情是有发生的,因为现在新闻报道了店主做1500根毒油条销售,一下子遭到网友的指责,为了利益竟然去做伤害消费者健康的事情,现在被判刑了真是活该。

    10月23日,利川市法院对一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何某、吴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禁止二名被告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活动。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至4月期间,何某雇请吴某某在其经营的早餐店制作油条,何某负责销售。期间共销售油条约1500根,获利2250元。3月底,利川市食药监局对何某、吴某某加工出售的油条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其油条内铝含量为581mg/kg,已经严重超过国家标准(100mg/kg)。另查明,审理中,何某已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25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吴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条,其中铝含量严重超过国家标准,经专家认定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构成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销售油条所获款项2250元属于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被告人何某、吴某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