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杯爆裂宜家判赔 维持原判宜家赔偿伤者4万元
宜家玻璃杯爆裂元事件备受大家关注!消费者致其当场昏迷,而且,下唇缝合4针,一颗门牙断掉。消费者将宜家告了法庭,要求赔偿一百万元,而法院给出一审判决,是宜家赔偿4万元给伤者。然后,女子再次上诉,现在二审开庭了,据了解,水杯爆裂宜家判赔4万元,维持原判。
随着大家对安全意识的提高,玻璃器皿等物件日益受到关注!大家也知道宜家一款“斯黛纳”的玻璃水杯的爆裂这事,当事人索赔百万元。据最新消息,水杯爆裂宜家判赔4万元!法院认为双方请求均不能成立,维持一审判决。
市民王女士称其使用宜家一款玻璃杯喝水时,水杯突然爆裂,将其炸晕并致门牙炸断,嘴唇炸伤。王女士认为玻璃杯存在严重缺陷,遂起诉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有限公司索赔100万余元。今年4月,大兴法院给出一审判决,宜家退还王女士购物款3.9元,并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4万余元。王女士表示会提起上诉。
记者获悉,近日,北京二中院做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宜家赔偿伤者王女士各项损失4万余元的判决。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应当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二是仍然生产或者销售,三是造成他人生命健康损害。综合现有在案证据,尚无充分证据证明宜家在销售涉案杯子时具有明知、欺诈或者恶意的主观状态,因此王女士要求双倍赔偿的请求,法院难以支持。
关于赔偿项目金额,一审判决对于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并无明显不当,因此王女士的上诉意见,依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