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修改 生产销售假药增设停产停业等处罚
近几年以来,有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的风波久久不能平复,前段时间轰动整个业界的长生问题疫苗事件,还有被相关警方破获的多起假冒保健品、微整形假药等产品,为此,拟对药品管理法修改,生产销售假药增设停产停业等处罚。
吉林长春长生公司被曝光的问题疫苗引发各界关注,对社会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10月22日,针对问题疫苗案件形态恶劣的问题,实施相关制度并推进审批的制度改革,药品管理法修改草案初次提请审议,就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据报道介绍得知,我国拟针对问题疫苗案件对药品管理法进行修改,因此在相关修正草案中已提出了五方面的药品管理法修改建议,其中,进一步加大了我国对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首先将从行政处罚方面入手,生产销售假药增设停产停业等处罚;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药品的,将被处以5倍至30倍的罚款金额,毫无疑问,规定对行政处罚的金额幅度提升了数十倍。
第二方面,药品管理法修改草案中提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显然是针对严重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处罚,处罚将包括“没收收入、罚款、十年直至终身禁业”等;另外,此次还补充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法律责任以及违反报告、召回等义务的法律责任。第四方面,细化并加重对相关责任人的处分,对隐瞞、谎报药品安全事故等行为,将受到严厉处分,以及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相关规定。
作为消费者,我们对于市场上的假冒伪劣药品尽显“无能为力”的状态,在通过举报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部分受害者有可能已遭受假药、不合格药物的残害,如今拟对药品管理法修改的决定,希望能尽早归还消费者们一个安全的用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