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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院长按惯例索回扣 1元药品采购价30元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当然其药品都是需要采购的,不过医院背后的利益又有多少人知道呢?就有一县医院院长按惯例索回扣,本来市价1元的药品采购价变成30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院长按惯例索回扣

2017年7月,澄迈县委巡察组进驻县卫计委、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三家单位。走访座谈中工作人员发现,群众普遍反映公立医院的药价高、看病贵。“通过抽样比对民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进货账目,我们发现,同一个厂商同一个批号的药品,卖给公家的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澄迈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林海龙说。

药品进货价高达30元
药品进货价高达30元

以“生脉注射液”为例,医药公司卖给民办医疗机构的价格是30元一盒,而卖给公立医院却要70元一盒,整整翻了一倍多。更有甚者,市场价1元一盒的“乳果糖口服液”,公立医院的进货价却高达30元一盒。这样的情况在澄迈县各大公立医院比较普遍。

对于为什么要选购高价药品,澄迈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李生梧则给出了另一个答案:“我们关照了他们(药品供应公司)的销售业务,按常理应该给‘辛苦费’,这是‘惯例’。”

这到底是什么惯例?经调查,县人民医院大量药品采购集中于4家固定药品供应公司,正是从罗小敏担任院长后开始的。罗小敏,1972年生。1993年医学院毕业后,进入澄迈县卫生系统工作。原来,县人民医院每次采购药品后,药品供应公司就会按“规矩”给罗小敏送去现金,金额则是采购药品总价的5%至10%不等。

罗小敏将这些“好处费”积攒下来交给朋友梁某,由梁某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供罗小敏购买房产和车辆。在铁的证据面前,罗小敏交代了其在担任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财物的违纪违法事实。

在查处医疗领域腐败案件过程中,澄迈县纪委工作人员发现,医药购销领域的问题令人触目惊心。更可怕的是,一些医务人员将收取“好处费”、收受回扣当成了“惯例”,甚至以此为自己辩驳。

该县医院院长按惯例索回扣,犯罪嫌疑人罗小敏悔不当初,涕泪俱下。但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如今还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针对医药卫生领域的腐败问题除了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以外,还需广大人民群众广泛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