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成医院宿舍 十万余元首付的新房被医院员工入住
花钱买的新房还没有正式入住,却被当成了医院宿舍?这到底该由谁来负责?一个月前,刚买了新房的赵先生发现自家新房成医院宿舍尤为震惊,他花十万余元首付的新房被医院员工入住了。
据赵先生介绍得知,他在去年的2月26日,刚刚首付108957元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就坐落在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的“盛园锦都”楼盘里,那是一套98平方米的商品房,有两室两卫,同时在去年的7月份已经将按揭贷款办好,开始还银行贷款每月2121元。
发现新房住进了陌生人
截止去年8月2日,房管部门将房子网签备案在赵先生名下,此前还看了几次房,一切都很正常,直到今年的3月6日,赵先生才发现自己的新房成医院宿舍,并住进了陌生人!房子里的两个卧室共放了三张上下铺架子床,大的卫生间里还有一张床,总共7个床位。
后经了解才得知,他那十万余元首付的新房被医院员工入住,都是高新人民医院的员工,后来赵先生找售楼部理论,得到的回复是,这楼盘本就是医院开发的,没卖出去之前都可以供员工临时居住,现在立即联系医院让员工搬离,并将房子恢复原样。对此,赵先生无法接受,认为自己的新房还没装修,自己都没住过,却被别人住了。
后来赵先生提出赔偿方案:从2017年7月他开始还贷款直至今年3月期间,按照市场价付给他房租12000元,再赔偿一万元的损失,将房子恢复原样。
新买的房却住了别人谁来负责
但对于赔偿一事,开发商表示赔偿没有依据不能接受。高新人民医院综合办主任李龙告诉记者,赵先生房子住人一事他也知道,“这楼本就是医院开发作为员工宿舍用,市民买房后就会搬离并恢复原状,愿意接受就买,可能销售员没说,或者赵先生忘了,现无从考证。”
截止3月12日,赵先生的新房已经恢复原样,员工也都搬了出去。针对赵先生索赔一事,律师认为,此事应该按照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处理,根据合同,业主可按延迟交房索赔,期间开发商应该按照此合同约定条款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