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违规被罚18万 其中这一项触及消费者权益保障
现在大家在日常消费中应该都有一个共同习惯,那就是买完东西后会习惯性的使用支付宝进行付款了。但近期关于支付宝违规被罚的事情也让不少不明所以的群众感到一头雾水,有的人可能会猜测:连支付宝这样的巨头都被罚钱,难道支付宝有损害了消费者哪些权益吗?
据相关报道称,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因客户权益、产品宣传、个人信息保护三方面违规合计被罚18万元。今年以来,第三方支付市场强监管高压态势延续,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触红线”。
不过,涉用户信息保护被罚,支付宝尚属首例。一说到支付宝违规被罚这件事,大家应该就记得有一阵子很多人都在朋友圈晒支付宝的“年度账单”,不过它在爆发式刷屏后,一度被撤销,因为它在首页的用户征信等金融信息获取协议为默认勾选,被疑涉嫌侵犯用户隐私。
随后,支付宝迅速反应,立刻改动调整。4月8日,央行杭州中心官网显示,在这三个方面,支付宝违规了:一个是在客户权益方面的:如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充分。一个是在产品宣传方面:在视频宣传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在支付宝官方微博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计算不实,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不符。
还有一个就是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则;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央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累计罚款18万元。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还是涉及到第三方支付规范上,首提“个人金融信息收集最少、必需原则”。有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在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及权益保护上,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项重要法规为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禁止收集与其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且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而将于2018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解释,个人信息保存时间最小化、个人信息收集最小化,为如果“没有这些信息,产品或服务的功能无法实现”,且自动采集个人信息为最低频率、间接获取个人信息应为最少数量。
对于此次支付宝违规被罚一事,蚂蚁金服方面回应称,“已第一时间启动逐项改进计划,目前各项改进措施已经落实完毕,并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