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公寓被曝拖欠房东租金 租客竟遇有贷无房
市民郑阿姨将一套房屋租给歆禺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品牌名“爱生活爱公寓”,以下简称“爱公寓”),可是最近一段时间郑阿姨都未收到房租,当她尝试联系“爱公寓”后却发现,未收到房租的房东,远非她一人。
郑阿姨在松江区拥有一套约108平方米的空置房,2017年,她将该房长租给一家名为上海壹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今年2月1日,“爱公寓”联系到郑阿姨,告知上海壹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将她的房源转交给他们经营,需要和郑阿姨重新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租金应于每月15日由“爱公寓”转账给郑阿姨。谁知,合同签订后,郑阿姨左等右等,却没等来租金。
左等右等,却没等来租金
2月28日,郑阿姨来到了“爱公寓”位于徐汇区的办公点索要租金,“屋子里面都是房东、租客,很多房东都没收到租金。”更令郑阿姨感到心慌的是,尽管“爱公寓”是按月向房东支付租金的。但是,租住在这些房屋中的租客,许多都是以贷款的形式,一次性向“爱公寓”支付了全年的租金。
为了安抚被拖欠租金的房东,“爱公寓”提出,可以和房东签“承诺书”。这份“承诺书”称:“乙方承诺于2018年3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所欠房租和滞纳金,如乙方不能按时付款,该物业的所有权利将自动归还甲方,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房东胡先生说:“尽管承诺书这么写,但是实际上租客已将房租支付给了‘爱公寓’。如果到时拿不到租金,我们强行让租客搬离,就会引发纠纷,甚至不得不走法律程序。法律程序一走就是几个月。这期间,我们的房租怎么办呢?”
租客心慌,或遇有贷无房
因对“承诺书”上的解决方案存有疑虑,部分房东决定以损失一两个月的租金为代价,与“爱公寓”解约。这令不少租客感到十分不安。租客小崔通过一个名为“元宝e家”的互联网家庭消费分期服务平台,一次性支付了“爱公寓”8期租金,即将房租支付到了2018年10月。小崔担心,一旦房东和“爱公寓”解约,他将面临“有贷无房”的尴尬境地。
“实际上,我们很多人都面临这个情况。”租客小孙说,他同样将房租通过“平安好房”提供的分期服务,一次性支付给了“爱公寓”。而他的房东,同样未收到这笔租金。小孙说:“‘爱公寓’和房东签订的承诺书根本没有考虑租客的利益。如果房东按照承诺书清退租客,租客怎么办呢?”
部分租客称对贷款不知情
部分租客表示,他们最近才意识到,自己其实是以贷款的形式,一次性将房租支付给了“爱公寓”。租客小崔告诉记者,在租房环节,“爱公寓”的工作人员向其推荐使用“元宝e家”付房租,“我从头到尾都以为,‘元宝e家’是‘爱公寓’为了便捷收房租,而使用的一种工具。”
“这些人是在乱说。”对此,“爱公寓”法定代表人王先生回应,“‘元宝e家’是通过电话形式向其确认的。我这里还有他们确认贷款的通话录音。现在说不知情,是在说谎。”“我确实向‘爱公寓’提供过身份证照片,也接过电话。但是,工作人员和我解释,这是其财务审核流程需要,并没有说是因为贷款。”小崔说。
通过“平安好房”贷款的租客小孙也告诉记者,他对自己背负贷款一事,感觉“糊里糊涂”,“我一直以为我是在以押一付一的方式支付租金。我可以确认,我从未在任何贷款合同上签字,也从未接到过任何关于贷款的审核电话。我只按照‘爱公寓’的要求,提供过手持身份证的照片。”小孙说。
对此,“平安好房”公关表示,完成贷款流程,贷款者需9个严格的租客身份确认及租赁真实性确认的申请步骤,同时在以上步骤中分别需要阅读并勾选同意《征信查询授权书和风险告知书》、《借款合同》、《代扣协议书》、《服务协议书》。
为“做大”公司将租金投入运营
据“爱公寓”法定代表人王先生介绍,目前,“爱公寓”已出租的房屋中,大部分租客是以贷款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租金的。那么,这些一次性支付的租金去哪了呢?对此,王先生表示,这些钱已经被投入到“爱公寓”的运营中。
“我们要在各地建工作处,收到的房子还要进行改造,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出现资金问题,是因为有一笔投资款,延迟到五六月份才能到位。另外,我们与分期平台的合作也出现了问题,以分期形式支付租金的租客数量下降也是原因之一。”
王先生告诉记者,之所以将租客租金投入到运营中,是为了“做大”,“之前,有融资方告诉我们,我们将规模做大后,够获得新一轮融资。”“我们还在想办法解决问题,网上说已经‘跑路’的情况是不属实的。”王先生说。为“爱公寓”租客提供分期贷款服务的“平安好房”也声明:“针对已经退租的租客,可申请终止好月付,相关款项由好月付与‘爱公寓’结算。因‘爱公寓’延迟退款、房东上门清退、租金转付‘爱公寓’提供其他渠道等原因造成的逾期不进入征信。”
与此同时,“元宝e家”也发公告称:“针对‘爱公寓’已经办理退租但未终止‘房租e分期’产品协议的租客,请您向‘爱公寓’提出申请,我司与上海‘爱公寓’确认以后会为您终止‘房租e分期’产品协议,相关款项由‘元宝e家’与上海‘爱公寓’结算。”25日,是此前“爱公寓”与房东约定一次性付清所欠租金和滞纳金,或解除合约的截止日期,许多房东前往“爱公寓”公司所在地索要租金。
记者在现场看到,“爱公寓”工作人员要求前来索要拖欠租金的房东与“爱公寓”签订一份新的《委托代理合同补充协议》,该协议要求:“甲方(房东)在收到乙方(‘爱公寓’)欠款后不再追究乙方本次的滞纳金及违约责任,甲方不得收到房租后继续收取租客租金、赶租客、换门锁等违约行为”,同时,“自2018年6月份开始,若乙方逾期10个工作日仍未付房租的,原合同自动终止……”
现场工作人员称,只要房东签了这份补充协议,3到5个工作日就将收到拖欠的租金。“补充协议从6月份开始计算逾期,是为了留一定时间核查房源,确认房东没有驱赶房客。”现场一名“爱公寓”工作人员解释。记者看到,有部分房东已接受了这份补充协议,但仍有部分房东心有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