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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转账孩子包邮 免费领送礼品包邮竟是网购小孩

    网上看到“免费领送礼品19.9包邮”这些字样是不是很心动呢?19.9包邮究竟是什么礼品呢?近日,有消息报道称19.9包邮竟然是网上转账孩子包邮,面对这样的事情,相信大家心里都有着不少的疑问,那么对于这种网上网购孩子包邮不是在贩卖儿童吗?

    如今随着二胎的开放,相信不少的朋友都会考虑再生一个孩子,但是孩子不是说生就能生的,还要根据自己和另一半身体状况来做决定的,有的朋友身体条件不允许就会选择去领养孩子。但是现在网上转账孩子包邮一次性搞定了,那么对于这些孩子会不会是什么病儿呢?又或者是不法分子利用这些来骗取钱财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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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购小孩潜藏法律问题

    “免费领送礼品19.9包邮”……看到这样标题的QQ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网络购物”。但匪夷所思的是,里面活跃的账户,做的竟是“网购小孩”生意,小孩就是“领送的礼品”。据深广电第一现场报道,随着“网络送养”出现,一种灰色领养产业正悄然兴起。问题在于,当前“网络送养”的做法,还潜藏着诸多法律问题。报道中提到,“65%的送养都是病儿,10%是骗取钱财,只有少数是真心送养”,足以说明风险不少。

    究竟什么样的孩子可被领养?我国《领养法》中规定了三种,就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而且应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被收养儿童身份信息只能通过收养登记中心或儿童福利机构查询。

    在媒体调查中,一些在做“网络送养”生意的,都说自己是孩子的父母。可他们真的是孩子的生父母吗?这些“为人父母者”都是因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吗?网络上的“一拍即合”,谁来证明真伪呢?

    至于领养的资格,也不是谁都符合要求,根据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同时满足“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等4个条件,严格立法的目的,就是让被收养人能有最适宜的生活环境。然而,简单如网络购物般的送养,谁又能保证不会“遇人不淑”,孩子不会“羊落虎口”呢?

    网络送养涉嫌拐卖儿童

    其实,“网络送养”最大的法律隐患,还是涉嫌拐卖儿童——“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既是《收养法》的明文规定,也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应有之义,《刑法》更对拐卖儿童罪予以严惩。像普通网购商品一样,将孩子“待价而沽”,一手交钱,一手交人,这样的“创新送养”,与买卖孩子又有什么本质区别?果真如此,显然该依法打击。

    “网络送养”暗藏法律风险,也折射出传统收养模式的“短板”。现行《收养法》颁布27年,离最近一次修订也已近20年,“收养门槛”过高也久受诟病。鉴于此,加快相关立法修订,在强化安全保障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收养条件,仍很有必要,这样或许也能规避更多的“网络有偿送养”在“大道不畅,小道飞扬”中潜滋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