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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洋酒洗手钞票点烟 跑车出入每晚消费三千左右竟是骗子

    都说夜场无真爱,但还是有很多的美女在夜场以为遇到了真爱,见到富二代就冲上去,谁不知道最后这个富二代是装的,自己还被他骗钱了。你看,近日就有一个男子洋酒洗手钞票点烟,跑车出入每晚消费三千左右,到最后才知道是一个骗子。

    多名女孩被男子骗钱
    多名女孩被男子骗钱

    富二代无处不在,开着跑车,身后美女一大群,但是当你遇到这些富二代的时候你会不会有那么一刻认为这些富二代是装出来的呢?近日,就有一些女孩子被骗了,据悉这位男子洋酒洗手钞票点烟,大家都以为他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富二代,所以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上了他,愿意无条件的借钱给他,我们一起来看看他是怎么利用感情多次向女孩子借钱的。

    只有初中文化的四川籍男子阿斯(化名)的家庭非常贫困,还曾靠在政府领低保金度日。但他在2013年以后竟然摇身一变成为“新加坡华人”“富二代”,并经常乘坐豪华跑车出入中山市的娱乐场所。

    然而,光鲜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2016年4月,阿斯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抓获。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发布案情称,阿斯冒用假身份以“感情”为基础诈骗多名女性共计人民币634676元。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阿斯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富二代”利用感情多次借钱

    2013年5月,市民阿美(化名)在QQ上与阿斯相识。没过多久,两人便相约见面,而且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在聊天的过程中,阿斯称是新加坡籍华裔,是富二代,因家庭涉嫌贪污被中国海关调查过来中国避难,但因身份证、护照、银行卡等物品丢失,故无法回新加坡。

    “他还说自己有一辆跑车,是一个名跑车俱乐部的会员。”阿美说,阿斯在跟她谈感情过程中,以无钱生活、无钱看病及无钱办手续回新加坡为由分10次向其借了47850元。后期,阿美一直催还借款,但均无果。“后来他说要离开一段时间,就一直再也找不到他。”

    与阿美有相同经历的还有市民阿琳。2016年2月1日,阿琳在陌陌上认识了阿斯,后来两人互相交往。阿斯自称是新加坡籍华人,过年从新加坡回中国探亲,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护照等有关证件遗失,无法回国。

    “他说他住的南头镇某小区房是他二手购买回来的,并说他在黄圃镇两个小区都有房子;还说他是新加坡华侨,有很多钱,和朋友玩跑车俱乐部。”阿琳说,阿斯在慢慢取得她的信任后,就以无钱生活、无钱看病及无钱办手续回国为由向她借钱。阿琳称,自2016年2月7日至4月1日阿斯共向她借了72400元。

    “第一笔借款3000元,他还写了一张借据给我。但后来我发现那张借据是一张白纸,且他称最后一次借钱是用来作他的钱到账的手续费的,”阿琳说,阿斯曾多次表示他的钱到账后会自动把钱转到阿琳的银行卡,“但老让我等,后来我确认他是诈骗犯后就报案。”

    乘坐豪车出入娱乐场所

    “他平常带着三四个手下来玩,他向我介绍说其中一个是私人歌手,一个是他的私人保镖,一个是他的司机。有两次他还带了外籍女子过来玩。”本案证人、某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孙某作证时称,阿斯是该娱乐场所的常客,平时在大厅就喝啤酒,在房间玩一般喝洋酒。孙某还称,阿斯一般会叫两三个女孩子陪他一起玩,通常消费一二千元。

    “我看过他在大厅叫了一瓶香槟喝了一口就用来洗手,故意做给其他人看。还有一次他为了显示大方,故意拿一个金戒指给我们这抽奖,由他上台颁奖。”孙某称,阿斯还经常坐跑车过来,并要求该娱乐场所空出正门口的位置给他停跑车。

    证人陈某证实,他在网吧上网时认识阿斯,认识后阿斯常常带他到多个夜场玩。“对我说家里很有钱。他很爱出风头,我还见过他在夜场用一张一百元的钞票来点烟,有两三次他点一瓶洋酒用来洗手。”陈某称,阿斯一般夜场的消费是2000元到4000元不等。阿斯经常会租几辆跑车来到处炫耀,有兰博基尼、劳斯莱斯、奔驰、保时捷等。

    法院:亲戚证“富二代”属贫穷家

    2016年4月6日下午4时许,公安人员在中山市南头镇一小区301房内将被告人阿斯抓获归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阿斯(化名),男,1989年出生于四川省,汉族,初中文化。2013年至2016年年初期间,被告人阿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化名通过陌陌、QQ、微信等交友平台结识被害人黄某某、罗某某、梁某某、文某等多名女性。

    阿斯谎称是新加坡华侨,官二代、富二代,有多辆名车和房产,与被害人发展恋情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护照、现金、银行卡等物品丢失或被盗、有病需要治病、父母被调查要钱疏通关系等理由,向被害人大肆借款后肆意挥霍,共骗取四被害人共计人民币634676元。其中骗取被害人黄某某人民币43000元,骗取被害人罗某某人民币2000元,骗取被害人梁某某人民币586776元,骗取被害人文某人民币2900元。

    据法院介绍,阿斯的亲戚证实,阿斯的小孩子由其照顾,每个月定期交1500元至2000元费用,“阿斯是四川人,也没有听说过他要移民新加坡。他在老家属于贫穷家庭,还在政府领过低保金。”

    判决:犯诈骗罪获刑十年六个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阿斯无视国家法律,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阿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黄某某43000元,退赔被害人罗某某2000元,退赔被害人梁某某586776元,退赔被害人文某2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