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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6万信用卡债务从天而降 银行存泄漏个人信息行为

    周军并未遗失过身份证,他人又是如何盗用周军信息开办信用卡的呢?周军回忆当时为他查询业务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办卡人叫杨琼,是深圳某广告公司业务经理,此人作案多起。

    信用卡债务从天而降
    信用卡债务从天而降

    某银行在2009年发现账务异常,追查到杨琼利用职务之便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开办多张信用卡,当时已经报警处理,并消除了周军名下的征信记录。

    “换做你,名下挂着一笔压根不属于自己的而且不断利滚利的债务能睡得着觉?”周军对记者这样说道。周军曾在8年前被人只凭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恶意盗开某银行信用卡,并产生欠款。在与银行核实并非他本人开卡和欠款后,某银行承认债务不属于他,并承诺不向他收取债务。但时隔多年,周军近日收到多个催债公司的催债电话,要他归还某银行高达三十余万的欠款。

    周军去当地人行查询了他的个人征信记录,征信记录中并未显示该笔欠款。正当周军以为也许遇到电信诈骗的时候,他在某银行的查询结果给了他一记“棒喝”。某银行银行柜员告诉他,系统中他名下确实依然还存在这张信用卡和累计债务,目前欠款已达36万余元。

    周军彻底懵了,原来催债电话不是电信诈骗而是真的在向他催收债务。而早已解决澄清不属于自己债务为什么还在他的名下?并且时隔多年又有催收公司向他催债?

    飞来横债

    故事从2010年一天开始,当天周军突然接到了一封某银行委托的催收欠款律师函,向周军催缴他名下的某银行信用卡欠款和滞纳金共计数万元。周军收到律师函后彻底懵了,他从来没有在某银行办理过任何业务更没有开过信用卡,也没有遗失过身份证,查询过个人征信后他名下也没有此笔债务纪录,那何来欠款一说?

    周军携律师函到某银行深圳分行查询情况,获知其名下确有此信用卡和此笔债务。周军向银行申明他本人从未办理过此卡,并在工作人员要求下当场写下数十个签名与开卡申请表做比对,因签名差异较大,某银行业务人员表示,承认周军并未办理过此信用卡,这笔债务不属于他,并承诺不会向他催收此笔债务。

    但周军并未遗失过身份证,他人又是如何盗用周军信息开办信用卡的呢?周军回忆当时为他查询业务的某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办卡人叫杨琼,是深圳某广告公司业务经理,此人作案多起,某银行在2009年发现账务异常,追查到杨琼利用职务之便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开办多张信用卡,当时已经报警处理,并消除了周军名下的征信记录。

    再次催收

    周军表示,当时曾提出要求某银行销户他名下一切相关业务,出具书面调查报告书,并停止一切错误催收程序,某银行对此给予了口头承诺。但此后某银行一直未再联系他,因为个人征信显示正常,某银行也给予了口头保证,并且没有再遭到催收,所以周军没有继续追究,没想到几年之后,此事再次影响到他。

    2016年11月初,周军多次收到莫名的电话骚扰和微信、qq好友请求,有人向他直接出具了某银行的委案催收信息截图,向他追讨欠款。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周军提供的催款资料上看到,除周军身份信息和名下信用卡信息外,催收资料显示当时欠款本金为17000元,委案催收金额34万余元。

    周军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他再次查询了个人征信并向某银行求证。周军查询到的个人征信记录依然未显示异常,但某银行给出的查询结果令他大吃一惊。某银行总行柜员查询后表示他名下确实存在一张未还款信用卡,目前欠款金额已达366619.71元。

    周军前往某银行总行,对业务人员申明他并未办理过此卡,此笔债务不属于他。某银行业务人员要求他提交签署了一份《关于未申请(领用)某银行信用卡法律声明》,并对周军表示某银行承认此笔债务不属于他,不会向他进行催收。

    对于周军时隔多年再次受到错误催收,某银行资产管理部门某业务人员告诉周军,此系某银行打包不良资产业务时与第三方公司的对接失误,某银行从未要求第三方公司催收周军,而是要求其催收杨琼,但第三方公司错误催收了周军对他造成了骚扰,某银行感到非常抱歉。并承诺此笔债务以后将不会交给第三方公司,而由某银行自己进行催收,保证周军不再遭到错误催收。

    周军向某银行提出注销他名下的信用卡和债务的要求,某银行工作人员均对他表示因为公司规定流程,这比债务必须挂在他名下不能注销,但是不会对他进行催收。

    银行存两点不当

    广州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长怡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这个案例中银行存在两个不当行为。第一,在明确此笔债务不属于周军的情况下,银行在打包不良资产时依然将周军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公司,导致对其催收骚扰,存在故意泄漏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如果情节严重,后果恶劣,甚至可界定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即使不上升到刑事高度,也形成了一定的民事侵权。第二,在受害者提出消除名下不属于其本人的信用卡及债务时,在核查清楚纪录有误后,应该及时纠错,予以消除,不予消除应该是不合规的。

    21世纪经济报道向某银行求证获得回应表示,目前某银行已经界定此卡属于冒办,所以不需要周军本人还款,也不会影响周军任何的征信。关于周军名下债务无法被消除一点,某银行表示,银行内部的核销有其时限性,在尚未追讨回欠款的时候,银行作为受害者保有向犯罪分子追讨欠款的权利,所以无法在现在立马将记录全部删除。银行目前已经加紧追讨此笔欠款,争取早日解决消除周军名下记录。

    某银行表示,对于周军提出的开具证明等其他要求,银行正在积极配合,按照流程处理中。

    华南某股份行信用卡业务人士表示,对于确认是冒名办理的债务银行端可不可以清除,目前还没有明文规定,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而盗刷和委冒办卡本身情况非常复杂,客户资料是泄漏、遗失还是主动委借导致了经济损失,客户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通常不是由银行界定,而是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认定,比如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