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阳光被曝变相传销 微商藏猫腻网售靠“吹牛”(2)
你说早上今天下雨,武汉连续下半个月的雨,都不想出门不敢出门,到处被淹了,没关系,在家也有收获的,你又不是上班一族。微信拿着,我们每天早上7点钟就开始在群里面做培训,这个事业好不好?非常好。”
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这家名为“自然阳光”的公司来自美国,经营的是保健品。按照自然阳光营销人员提供的课件以及分配方案,确实如梁小姐所说,购买产品进入后就可享受分级提成。
但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均属于传销行为。
销售人员辩称:不是传销是“直销”
加入销售团队先得买产品,要想拿到提成先得“拉人头”,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梁小姐加入的这个微信销售组织其实就是在进行变相传销。但是在调查中,自然阳光经销人员却对记者表示,他们不是传销,而是直销,并且已经拿到了直销牌照。
按照自然阳光经销人员所说,他们不是传销,而是直销,并且已经拿到了直销牌照。并且产品直接从美国进来,国内部门根本没有水平检验和监管。根据我国《直销管理条例》,从事直销必须取得国家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那么自然阳光真的经过商务部门批准了吗?
调查:“自然阳光”未获直销许可
据记者了解,目前“自然阳光”依然打着微商的名义,继续活动。公司这位营销人员说,做微商要想成功,关键是就两个字,吹牛。
专家:新型网络传销具有隐蔽性
这个“自然阳光”公司并没有获得直销许可,对此,法律专家表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没有批准的直销,就是违法的。这就意味着,购买这些商品的消费者是没有保障的,一旦出现问题,找不到追究责任的方面。
类似这样的新型网络传销行为,大多具有金融性、隐蔽性、跨区域性,涉及的部门众多,监管难度也更大。对此,法律专家建议,不能仅仅依靠一个工商部门,而是要多个部门协调监管。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从这个线下,大量的转移到线上,隐秘性非常强,监管难度是非常大的。很多新型网络传销,实际上是金融性传销,这时候就是说,监管部门,就不是一个国家工商总局一个部门了,他就希望是金融监管部门,比方说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门、网信办,这些部门进行协调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