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团费港澳游就是购物团 专宰外地游客
羊毛出在羊身上 “低价团”背后是强制购物赚高额回扣
“零团费”港澳游背后究竟有怎样的利益链条?记者近日采访的一些业内人士也透露了一些内幕:这种超低价、零费用的港澳游其实就是“购物团”,在港澳吃住行的大部分费用都是由当地指定的商场、公司赞助,作为回报,旅行社就要安排游客到这些地方购物,通过多次要求游客购买价格水分超高的商品,来赚取高额回扣及支付游客的旅行支出。
正规香港一日游最低成本价98元
据了解,由于香港是购物天堂,多数旅行社会将进店购物列入基本项目。但正规旅行社推出的进店购物,并非强制游客消费,只有时间限定,游客只需配合领队在购物点停留30至45分钟即可,购物或不购物由游客自行决定。
据行内人士介绍,港澳游的费用一般包括往返飞机票、住宿费、导游费、大巴接送费等。广州官方最后一次公布的香港游指导价停留在2006年8月29日。当时广州地区旅行社协会与香港旅游业议会签署了《穗港两地诚信旅游合作备忘录》,封杀不符合市场规律的低价香港一日游。
广州地区28家出境游组团社签署《“香港一日游”最低成本价自律公约》,联合公布了“香港一日游98元最低成本价”。98元/人的成本价,包括去程交通费最低(40元-50元),午餐23元(23元-28元)及香港租车费35元(35元-50元)的成本。当时,广州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香港一日游”最低成本价的公布会给消费者一个警示,即低于98元的成本价就可能会出现坑骗行为。
以新快报昨天报道的江苏徐州刘先生的个案为例,他参加的是所谓的“零团费”港澳游。但记者上网查询机票价格发现,单是徐州-深圳的机票,即使是5折的经济舱,来回含税也要1400元左右。另外,香港-澳门的船票,单趟价格在150元港币。另外,香港乘坐大巴包车摊下来每天每人也要近50元左右的成本。因此,徐先生来回港澳游一趟,单是交通费的部分就有近2000元的成本。
“港澳游光是交通费就是大头,零元港澳游肯定有猫腻。”行内人士指出,“零元港澳游”可能是基于旅行社及导游大比例的购物点回扣来弥补差价,才使得成本趋于平衡,乃至找到盈利空间,而正规旅行社不可能推出“零元港澳游”,这是扰乱市场的行为。
零元去港澳,多数要花大笔冤枉钱
某旅行社负责人表示,羊毛出在羊身上,“你去香港不是说你交给旅行社多少钱,而是你花了多少钱。这对你来讲是最实在的嘛。他这种方式主要看你的购买力,如果你买不够那就开始要翻脸了。”
据了解,这种超低价、零费用的港澳游其实就是“购物团”,在港澳吃住行的大部分费用都是由当地指定的商场、公司赞助,作为回报,旅行社就要安排游客到这些地方购物。一位私人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很多导游还会以自己完不成任务,来游说游客消费,很多游客也正是想到了低团费,于是抱着同情的心理购买商品,往往一买就是几千甚至上万元,但这些商品很多并不是物有所值。
专家说,这些旅行团打着低价甚至免费的幌子招揽游客,实际旅游过程中肯定会通过强制购物、增加自费项目把钱赚回来,零元去港澳,可能你最终花的钱比两万元还多。“零团费”其实就是通过多次要求游客购买价格水分超高的商品,来赚取高额回扣及支付游客在港澳的旅行支出。而由于这种零团费旅游不签合同,临时组团社大部分都是外省市的无牌无证“黑社”,出现买到假货、被强制消费等纠纷后,游客即使投诉到旅游质监部门,查处难度也很大。
说法
若是旅行社责任会从保证金中先行扣罚
“零团费”港澳游为何屡禁不止,相关部门又是怎样监管的呢?在珠海市旅游局旅游发展中心,一名负责人表示,旅游局主要负责监管旅行社,按规定在各地旅游局备案的旅行社,都要在当地旅游部门押一笔保证金,因旅游途中购物等问题与游客产生纠纷,且系旅行社方面责任的,都可以从这笔保证金中先行扣罚。
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
“《旅游法》讲得很清楚,旅行社不得安排购物,如果要安排购物要征得客人的同意,而且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购物。”负责人说,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旅游者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垫付退货款。不过,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游客安排的情况下,旅行社可以带旅游者前去购物或参观额外计费的景点。“如果你不愿意去但被逼着去了,而且对所买商品的价格或质量不满意,是可以找旅行社或者它的主管部门来要求退货的。”
该负责人介绍,组织旅游者参团出发的叫“组团社”,在旅游目的地负责接待的叫“地接社”,在旅游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其中任意一家旅行社维权,并由后者承担责任后,再向实际责任方追讨。
未与旅行社签合同 出现纠纷维权困难
然而,在屡禁不止的“零团费”旅行团中,旅游者往往未按法规要求与正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约定具体行程内容,手中只有旅行社提供的宣传单张,更有甚者连旅行社的名称都不清楚,这也导致了随后维权的困难。
上述负责人称,国家旅游局在今年10月曾出台了文件强调,旅游者参加此类低团费甚至零团费的旅游团,期间未签订合同,行程又是虚假的,作为游客要承担主要的责任。
该负责人还强调,即便是购买其他商品或服务获赠旅游的,消费者也应要求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否则宁愿不要参加。负责人打比方说,某保险公司组织了这种“零团费”旅游团,出问题后旅游者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说出具体的组团社和地接社,否则可以到当地旅游部门投诉保险公司非法从事旅游业务,从而倒逼其说出真相。
据介绍,针对各种“零团费”港澳旅游团在珠海强迫购物或以次充好等情况,当地相关部门已多次接到投诉,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正在开展由多部门联合进行的整顿行动。
建议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零团费”港澳游就是“购物团”专宰外地游客 因其维权成本高
建议设立旅游警察,强化市场监管
处罚力度较小、执法力量不足、野鸡旅行社打游击难溯源……广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人昨天接受新快报专访时直言,今年以来尽管进行了多次专项打击假冒旅行社名义组织非法游的行动,取得了一定的震慑效果,但是在打击效果方面仍然欠佳。市旅游局也就此写报告向上级部门建议设立一个旅游综合治理办公室,甚至效仿海南三亚、云南省的做法设立旅游警察,强化旅游市场监管。
该负责人指出,在执法力度上,广州目前的力度仍然较弱。旅游市场涉及多个主管部门,但目前针对广州旅游市场的执法力量主要是市旅游质监所,各区没有完全建立执法队伍,各主管部门也没有专门针对旅游市场的执法队伍,执法力量比较单一,执法人员不多,难以适应广州日益庞大的旅游市场的执法需求。
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旅游部门没有人身控制权,如果公安部门没有参与联合执法,很多时候,无证导游会混在游客中不肯承认自己的身份,或者趁乱溜掉。即使有公安部门参与,由于现场调查取证不充分,很多时候达不到拘留的条件,无证导游一般只会被问话、警告。“旅游部门有权力去查无牌无证经营的旅行社。但很多时候野鸡旅行社只有电话,连个门面都没有,要溯源打击也存在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