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专车快车违法:禁止私家车参运
6月2日,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市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共同约谈“滴滴专车”平台负责人,明确指出该公司推出的“滴滴专车”及“滴滴快车”业务,使用私家车和租赁车辆配备驾驶员,从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并按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运服务,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今年已查处“滴滴专车”违法207起
会上,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市交通执法总队通报了有关情况。其中,2015年以来市交通执法总队查处非法运营车辆963起,涉及滴滴专车平台从事非法运营车辆207起,其中私家车161起。
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表示,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并按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须取得资质许可。
目前,有关专车平台接入私家车和驾驶员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客运服务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租赁车不允许给承租人配备驾驶员,且承租人不得转租车辆。目前,有关专车平台通过从租赁公司租赁车辆并配备驾驶员从事客运服务也违反了《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今年1月份,多部门曾经对专车运营企业进行了约谈,当时提出,私家车不能从事出租运营服务。并未明确提出租赁车辆不能从事专车服务,而打车软件运营企业则利用监管法规的漏洞,将加盟车辆挂靠在租赁公司,通过打车软件这个平台,将车辆和司机合在一起,从事出租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