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信用损失法,秒懂预期信用损失法
信用损失是指企业合同应收现金流量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后的预期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表现为现金短缺的现值。对于已减值金融资产,需用信用调整后的利率折现。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付款金额与时间,即使全额收款但延期也视为损失。估计现金流量需考虑合同条款,无法估计存续期时,则基于剩余合同期计算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坏账准备吗
1、预期信用损失(ECL)是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一个加权平均值,以违约风险为权重,用于金融工具减值的计量。而坏账准备则是企业为应收款项计提的备抵账户,用于核算坏账损失。
2、在会计处理上,当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时,会产生信用减值损失,这通常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进行核算。
3、预期信用损失与坏账准备之间存在联系,因为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结果可能会影响坏账准备的计提。企业可能会基于预期信用损失来调整坏账准备的金额,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这种联系体现了两者在财务风险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相互作用。
预期信用损失三阶段
预期信用损失三阶段模型是评估金融工具信用风险的有效手段,它将信用风险分为三个阶段,按风险水平计量损失。此模型在金融领域,特别是银行和证券公司,广泛用于评估贷款、债券等金融产品的风险。
第一阶段: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此时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来计量损失准备,例如保证金和代收员工的代垫款等低风险金融资产。
第二阶段: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此时需要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来计量损失准备,例如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等。
第三阶段:当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信用减值时进入第三阶段,此时同样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来计量损失准备,例如客户破产或发生诉讼等情况下的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