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基本条款,2分钟了解车险基本条款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条款覆盖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及专用、特种机械车。保险分车辆损失险与第三者责任险,依据所选险种,保险人承担相应责任,确保车辆损失及第三方损害得到合理赔偿。
交强险条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合同构成、费率浮动、责任范围及限额等重要内容。
合同涵盖投保单、保险单等书面文件,实行费率浮动与驾驶行为挂钩。被保险人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责任限额分多类,涵盖死亡伤残、医疗及财产损失,并设无责任限额。抢救费用针对紧急医疗处理,遵循国家诊疗指南和医保标准。
在境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交强险负责赔偿受害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限额包括18万死亡伤残、1.8万医疗费用及2000元财产损失,无责任时限额相应减少。
赔偿项目广泛,涉及丧葬、医疗、康复等费用。特定情形下,如驾驶人无资格、醉酒等,保险人仅垫付合规抢救费用,并保留追偿权。
交强险不承担故意事故、间接损失、仲裁诉讼费等费用。
保险期间通常为一年,投保时需如实告知车辆信息,不得附加额外条件。
续保需提供上年保单,车辆变更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影响保费。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措施并通知保险人,积极配合勘查调查,涉及法律程序亦应及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