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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立法禁食猫狗 禁止以药膳名义食用或者生产

    在我们的饮食习惯中,对于家禽家畜的食用有很多,特别是鸡和鸭,但是在部分地区,我们会发现,也有人会食用猫和狗,但一直以来,对猫狗的食用备受争议,最近深圳立法禁食猫狗,并且禁止以药膳名义食用或者生产,这也是中国大陆首个有关禁食猫狗的新规。

    猫狗禁食新规来了
    猫狗禁食新规来了

    猫猫狗狗在大部分人印象中,它都是属于被视为宠物来饲养的一类,而且现在宠物行业兴起,养宠物逐渐成为大流行,很多人家里或多或少也会养一只或多只猫狗,但是以食用、盈利为目的的饲养也是存在,市面上甚至有人向消费者售卖狗肉,甚至以食用为目的饲养猫咪。

    根据最新报道称,深圳立法禁食猫狗,并将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大陆首个禁食猫狗的规定,自消息公布后,马上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甚至已经从朋友圈、微博等各大社交平台上看到不少转发动态,很多网友纷纷表示支持这样的新规。

    据悉,《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禁止以药膳名义食用或者生产,也禁止以提供食用为目的,向消费销售家禽家畜活体。在广告方面,也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发布含有宣传、诱导食用禁食动物及其制品内容的广告。

    另外,在餐饮方面,规定要求不得以禁食动物及其制品的名称、别称或图案,将其制作成餐饮招牌或者菜谱;禁止私自屠宰或销售私自屠宰的家禽家畜。对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他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一样是禁止食用。同时,禁食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或宠物饲养等动物及其制品,这些都是属于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