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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批新规8月实施 这些新规和你有关吗?

    时间已经过去大半年了,但是在这半年时间里面你赚到了什么呢?其实很多人都说什么都没有赚到,不过就是赚到了国家宣布的最新福利。目前七月份准备过去了,而一批新规8月实施来临中。

    新规详细名单
    新规详细名单

    作为一名中国市民,我们时刻为自己感到了骄傲,因为祖国强大,而我们的福利也是在上涨当中。如今一批新规8月实施,你知道这些新规有哪些吗?据悉,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再次提高了,来了解一下!

    从2019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8月1日起,中央单位出差人员在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和用车情况下,须严格按规定交纳差旅伙食费和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当按规定收取出差人员相关费用并及时出具相关票据凭证。

    差旅伙食费方面,在单位内部食堂用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交纳,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交纳。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市内交通费方面,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市内交通费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市内交通费标准的50%交纳。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修订出台《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对纳税服务投诉工作进行规范和优化,进一步提高监督投诉质效,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此次修订出台的新办法扩大了纳税服务投诉范围,投诉边界更清晰;拓宽投诉渠道,主体权责更明确;规范受理流程,办理时限再压缩;建立快速处理机制,投诉处理更高效。新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345-2018,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标准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作了规定。要求海绵城市的建设要保护自然生态格局,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理念系统谋划,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方法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的综合目标。

    《青海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将于2019年8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共六章五十六条,规范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明确了规划与建设方面的相关内容,强化了安全运营与服务方面的相关内容,突出了净空与电磁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规定,规定了法律责任。

    为坚决防止发生涉及危化品运输车辆恶性交通事故,与周边省市限行措施相衔接,浙江省于2019年8月1日起在全省高速公路正式施行危化品运输车辆夜间限时通行政策。8月9日起,广东地区车险电子保单正式上线,车主将告别纸质保单,交强险标志也改成电子版,不用再贴在挡风玻璃上了,直接通过电子系统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