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正文
热搜:
  • 此专题下没有文章
  • 2分钟视频赔50万 视频用于广告宣传被判高额罚款

    如今正是短视频的时代,每一个人都会创作属于自己的短视频来发布,顺便也是可以吸引一下属于自己的粉丝,这样就会更加好了。但是现在有视频被商家使用了,目前已经被起诉了,据悉这段2分钟视频赔50万元。

    视频涉嫌侵权
    视频涉嫌侵权

    所以市民需要清楚知道了,任何时候都需要分辨清楚版权问题了,因为现在出现侵权行为十分严重了,分分钟会被罚款了。现在2分钟视频赔50万事件引发争议了,据悉视频被擅用进行广告宣传的。

    刘先生称,去年1月他独立创作完成一段自驾某品牌新款汽车至崇礼滑雪的2分钟短视频,并发表在专业的影视创作人社区“新片场”。去年3月,一条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涉案视频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一条”及微博账号“一条”上传播,为该品牌新款汽车进行商业广告宣传,并收取广告费用,且未署名作者。

    但一条公司当庭否认侵权,拒绝赔偿,称涉案视频是第三方公司提供,无法确认刘先生是否享有涉案视频著作权,而且一条公司针对涉案视频收取的广告费并不高。对此法院认为,涉案视频是由拍摄者使用专业摄像设备拍摄,并将多个拍摄素材剪辑组合而成。

    视频记载了驾驶某品牌新款汽车前往崇礼滑雪的系列画面,其中有对该款汽车的整体外观、内部仪表盘、变速箱、后备箱感应启动等进行展示的特写画面,还有利用无人机拍摄的驾驶该车行进的画面以及崇礼雪景和滑雪的画面等。视频的拍摄和剪辑体现了创作者的智力成果,涉案视频虽时长较短,但属具有独创性的类电作品。刘先生提交的相关证据,可以认定其系涉案视频的作者,享有涉案视频的著作权。刘先生要求一条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法院支持。

    至于经济损失数额,法院认为双方虽提交了证据,但均不足以证明刘先生的实际损失或一条公司的违法所得。鉴于涉案视频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广告价值,一条公司通过微信和微博传播该视频的广告而直接获取商业利益,至刘先生公证取证时阅读量已累计40万以上,且该公司未及时删除涉案视频,主观恶意明显;同时依照其认可的去年广告刊例报价,非定制视频的微博传播报价为10万/条,微信传播报价为10-15万/条,广告收费金额较高,海淀法院认为应按照法定赔偿的最高限额判赔,故酌情判定经济损失50万元。

    宣判后,原告表示不上诉,被告表示需考虑是否上诉。法官认为,短视频是近年来互联网传播的一个热点,短视频的制作和传播已形成新的产业,产业发展也为著作权保护带来了新的影响。此案涉案视频虽时长较短,但画面高清、制作精良,且与此前出现的短视频侵权纠纷不同,涉案视频中融入了广告和宣传内容。

    一条公司作为专业的广告宣传媒体,直接将涉案视频作为广告投放,使之产生了较高的市场价值,因此法院判赔时充分考虑了涉案视频的独创性和广告价值、一条公司的广告报价、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传播范围以及不及时停止侵权的主观恶意等因素,淡化了作品长度因素,强化了市场定价规则,最终按照法定赔偿的最高限额判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