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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房将强制上保险 新房上保险费用谁来交?

    房屋政策越来越多了,这点是很重要的,所有的政策出台都是关乎到我们个人利益的,所以我们也需要及时去了解了。根据最新消息得知,现在政策指出新房将强制上保险了,此消息出来之后引发争议,这是怎么回事呢?

    新房上保险规定
    新房上保险规定

    房屋出现了缺陷之类怎么办呢?没有办法了,被认定是危房之后必须要拆除了,否则将会带来一定的危害性。不过现在新房将强制上保险了,这会是好事吗?但是如果强制上保险,那么费用该由谁出呢?

    《办法》明确:这项保险是由工程建设单位来投保,在住宅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就必须和保险公司约定保费并签订合同。而业主,也就是住宅或建设工程的所有权人,则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和索赔权益人。

    1、首先是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也就是整个住宅楼的基础。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基础和主体结构部位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等都在保险范围;此外,保温和防水工程,包括地下、屋面、厕浴空间的渗漏等问题也在保险范围之内,这是目前住宅实际使用过程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

    2、保险责任开始时间是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起开始计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了,2年后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在2年之内出现问题,还是由开发商负责组织维修。

    3、《办法》规定:业主在保险期间内发现工程存在保险范围内的质量缺陷,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收到索赔申请之后,应当在两日内派员现场勘察,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业主索赔申请后的七天内做出核定,对于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天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业主。

    4、需要注意的是,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没有按照《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要求使用房屋,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载荷、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设备位置等非正常使用造成的质量缺陷是不在理赔范围之内的。此外,房屋使用过程中,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以外的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以及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也不在理赔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