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扣除申报方式哪个好 对比一下就知道答案
进入2019年,我们的新个税法已经正式实施了,然而除了这个之外,我们还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优惠政策。要想享受个税扣除优惠,就得要提前填写申报,那么个税扣除申报方式哪个好呢?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聊聊这个问题。
其实根据最新消息得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申报方式有两个,一种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另一种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那么在这两个选择中,个税扣除申报方式哪个好呢?下面我们对比一下就知道答案。
个税扣除申报方式区别
扣缴义务人申报是指纳税人通过所在单位进行个税扣除申报,由单位每个月计算出员工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再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是指每个月单位发放工资时正常扣税,之后在第二年由纳税人自己前往税务部门办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再由税务部门进行退税。
各自特点
1、大家不难看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大家在发工资的当月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福利。另外,每次扣除由所在单位的财物部门负责,自己可以省很多事。2、通过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大家需要自己去申请扣除,会比较麻烦,且无法在当月享受减税福利。不过,对于有多项收入的人来说,自己去办理会好一些。
由两种个税扣除申报方式的特点来看,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会比较方便,也可以尽早享受到税收优惠。另外大家也无需担心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会泄露个人隐私,经办人员从系统中是看不到重要个人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