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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拟推租房新规 出租屋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

    租房是很多年轻人都会面对的事情,特别是对于刚毕业的学生来讲,在一个城市中工作,首先要确定的就是住房的问题,当然租房在不同的城市中价格是不一样的,不过近日这广州拟推租房新规了,具体是怎么样的呢?

    租房新规怎么样
    租房新规怎么样

    租房的乱象其实在很多地方都有存在,并且租房的环境也是天差地别的,就连一些私下租赁的房子在市场上都很活跃,这对于租房者来说其实是很没有保障的,低价房有不少,但是租的房子面积就很小了。

    租房新规的规定

    据悉,现行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自2005年起实施,但目前房屋租赁市场出现需求不断上升、新的租赁形式不断涌现等情况,且房屋租赁备案率低,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实际需要。特别是由于房屋租赁隐形市场活跃,私下租赁交易频繁,导致房屋租赁备案率低这一痛点长期存在,管理部门无法全面掌握房屋租赁市场的动态信息。

    对此,草案建立了多渠道房屋租赁备案模式。一方面,扩大备案受理点的范围,增加了房地产中介机构以及已接入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的企业等备案受理点;另一方面亦创立了备案受理点与互联网服务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备案模式。此外,还明确规定对于住建部门已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房屋租赁信息的,出租人可以不再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租房出租屋面积
    租房出租屋面积

    对于备案时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的出租人,逾期未补正材料的,对自然人处一千元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一万元罚款。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为出租人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的,将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厨房阳台卫生间等空间不得出租供人居住,承租人可享受义务教育,公积金可用于付租金。

    草案明确,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应当以居住空间的一间卧室或者起居室(厅)为最小出租单位,且每个卧室或者起居室(厅)居住使用人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但居住使用人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违反规定的出租人,即最小出租单位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符合要求的,将厨房、阳台等空间出租的,将由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而对于二次转租、当上了“二房东”的承租人,一旦出事是否该负责任?草案明确,经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房屋依法转租的,应当与次承租人按照本规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转租期间与出租人共同承担出租人的义务。所以在广州租房的朋友值得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