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这些新规要来 新规影响你我生活快来了解
一年之中最后一个月了,其实你在2018年里面得到了什么呢?或许很多人都会说什么都没有得到。但是,随着新的一月来临,那么当然就要有一些新的规定出台了,如今12月这些新规要来了,你知道是什么吗?
当大家回顾11月份的新规时候,却已经不能回到11月份了,所以现在我们需要清楚了解到12月份的新规定。现在12月这些新规要来,很多人都不知道会对于我们生活造成影响的,我们来看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1号即将施行的司法解释,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将被认定为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50万到500之间的,被认定为“数额巨大”;超过500万元的,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刑罚最高可至无期徒刑。司法解释明确,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透支期限,经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即可认定为恶意透支。
新的《“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细化、完善了“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奖励程序与监督等内容,详细规定了举报有功人员奖励标准的11种情况,提高了相关奖励标准,最高奖励可达60万元。
12月1日起,全国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在购票、安检、候车、乘车等环节,对军人提供依法优先服务,标志着全国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交通运输行业立体化的军人依法优先工作格局形成。
2018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将于12月1日起实行,新规对危险货物的运输豁免、多式联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完善了人员培训要求,细化了各参与方的职责和义务。
12月起,《江苏省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治安防范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要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单位的驾驶员须通过公安机关背景核查,符合条件后才能从事经营服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完善配合公安机关证据调取机制,为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公共安全和侦查犯罪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将于12月13日起正式施行。作为首部国家公祭地方法规,该条例将“默哀一分钟”等仪式以法律条文固化;规定对国家公祭仪式举办场所周围一定范围的管理区进行严格管理,禁开娱乐场所;并首次对伤害民族情感的“精日”行为划定“法律红线”,要求将公祭主题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