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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险一金迎大变化 人社部称将建立“黑名单“制度

    大家要注意啦!我们的五险一金迎大变化,以后不管手机个人还是企业,一定要规范好各种行为,尤其是一些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企业,那该企业就将会付出严重的代价。不信?那你可以试试看!因为人社部称将建立“黑名单“制度,住建部在住房公积金方面也发话了。

    五险一金“黑名单“制度
    五险一金“黑名单“制度

    在我们身边,不帮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企业多得去,以前还可以逃脱这些行为,但是以后就没那么幸运了,因为五险一金迎大变化,将要推出五险一金黑名单制度,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如果侵犯了以下任意一条,就会将被列入“黑名单”,还会受到相对应的惩罚。

    6种情形拟列入社保“黑名单”

    人社部日前制定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第5条规定,下面这6种情形拟列入社保“黑名单”。

    五险一金黑名单包括哪些行为
    五险一金黑名单包括哪些行为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2、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4、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法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5、负有偿还义务的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或第三人,拒不偿还社会保险基金已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征求意见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社保“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备忘录》规定,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社保“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纳入联合惩戒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6种情形将列入住房公积金“黑名单”

    住建部近期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在住房公积金方面,以下6种情形将列入“黑名单”。

    1、限制、阻扰、拒绝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2、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后仍不执行的;3、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4、违规提取或者协助违反提取住房公积金。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扔不退回的;5、违规获取或者协助违规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6、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6年期以上,经催收扔不偿还的。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已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优惠政策等方面予以限制。如果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计算,一般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