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点名”苹果:账号被盗应足额赔偿
近日,苹果手机用户账号被盗刷造成财产损失一事引发关注,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发声,要求苹果公司正视安全责任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对于提出损失要求赔偿的消费者,经营者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没有足够证据反驳,均应一视同仁进行足额赔偿。
据媒体报道,近日,上海、北京等多地苹果用户遭遇账户盗刷,受害人数预计超过700人。用户在苹果账号开通了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开通时必须同意授权“免密支付”,且额度默认为“无限额”。
而苹果称,少量用户的账户在尚未开启双重认证的情况下,遭遇钓鱼诈骗。同时,公司发现通过虚假的和欺诈性的退款申请试图牟利的情况有所增加。还称双重认证即可规避这一风险。
中消协认为,在此事件中,无论消费者是否开通免密支付,经营者都应保障消费者的交易安全;经营者平台上的用户账号被盗刷,经营者在不能证明用户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经营者及第三方支付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未经明确授权或者超过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应承担责任。
其强调,免密支付不能免除经营者保障交易安全的义务,对于开通免密的用户,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开通免密支付时给予提示、告知存在的法律风险并以显著方式标注。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并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存在上述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中消协强调,消费者账号被盗刷后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用户账号被盗刷后,消费者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首先,应及时修改密码、取消相关授权,联系经营者及第三方支付公司,防止账号被进一步盗刷;其次,及时报警;再次,对于已经盗刷的款项,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或第三方支付公司提出赔偿主张,如协商无果,消费者有权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诉讼维权时,可以将经营者和第三方支付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苹果公司在声明中表示的“试图通过欺诈性的退款申请牟利的情况有所增加”、黑客原因、“撞库”手段等,这些无法构成免责的理由,不应把自身存在的问题与试图有欺诈性的情况混为一谈。苹果公司不应推卸责任,淡化自身存在的安全问题,转移消费者关注点。
苹果公司应正视安全责任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对于提出损失要求赔偿的消费者,经营者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没有足够主证据反驳,均应一视同仁进行足额赔偿。对于设置ID等方式才能进行AppStore等消费的模式,建议相关经营者也做出调整,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充分保护消费者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