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降50万卖房 中介引导160万房子低卖给熟人
现在很多人买房卖房都会选择通过中介来完成交易了,对于买房子的人来说当然都希望能够低价买到自己满意的房子了,但是一般卖房者的话房子估值多少,能以对等的价格卖出去就很满意了,但是却有一男子降50万卖房,结果是听了中介的引导,这是怎么回事呢?
卖房发现买家是中介同事
据了解在2016年10月,李某和妻子匡某,想卖掉自己名下的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桂居委会丹桂路一个小区的房产,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发布了出售该房屋的信息。2017年3月,在一家房地产中介任务的陈某跟同事说,本人的堂弟由于要买房结婚,正寻觅适宜房源。同在该中介公司任务的刘某林在网上看到李先生所发布房屋买卖信息,就通知了陈某。
2017年的4月10日,房地产经纪刘某林联络卖方的李某,到该中介公司的网点面谈。“事先见到两团体,自称本人是姐弟,要帮另一个弟弟卖房。”李某说,单方谈价钱时,作为中介的刘某林分布周边价钱下跌的虚伪信息,“骗取”本人赞同以极低价钱,和陈某签署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依照商定,陈某以112.8万元的价钱,向李某买下该处房产,在合同签署当日向李某领取首笔定金20000元,并且商定随后领取剩余的定金,和经过请求银行按揭领取尾款,并随后操持过户。
涉案房屋的交付工夫为2017年7月20日。同时商定,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成交价的1‰每日,向违约方领取违约金。几天后,陈某向卖家李某领取了剩余的定金。不过很快李某就发现,本人同小区其他房屋的同期挂牌价与成交价较高。
于是李某在2017年4月27日,向陈某和中介提出解除上述《房地产买卖合同》,但单方未协商分歧。预先,陈某通知卖家,让该中介公司的职员女冤家刘某桂,作为涉案房屋过户后的注销产权人。虽然心存疑虑,李某当时协助刘某桂向银行递交了按揭贷款申请手续。不过在7月13日,银行出具了《贷款意向书》后,李某经过调查终于识破了“设局”。
李先生调查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房子买家的真实身份,居然是该房产中介的同事,因此拒绝履约。而买家也以违约为由,将其诉至公堂。对于卖家李某的说法,买家陈某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陈某坚称,自己的合同是双方在公平的情况下签订的,是合法有效的。顺德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以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单方签署的上述《房地产买卖合同》能否存在可撤销情形的成绩。
最终,这起男子降50万卖房的单方互诉的房产买卖纠纷已有审讯后果。买家由于未披露本人身份严重信息,招致卖家以分明过火低于同期市场价卖房,因而单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法院判决撤销了该起案件中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且卖家无需因而领取违约金。
本来是银行估价160万元的房子却在中介引导下以110万元“低卖”给了对方。因为发现了其中的隐瞒买方身份才拒绝履约,所以要提醒大家的是,无论买房还是卖方,特别是想卖掉自家的房子的话一定要多方面信息了解清楚,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