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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自变卖52套房产 造成申请查封的财产不能及时兑现

    原本已被查封的房产竟被私自变卖,近日,湖南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人李某被以拒不执行判决,因其私自变卖52套房产,造成申请查封的财产不能及时兑现,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情况。

    根据7月27日消息得知,上述一案起源于借贷纠纷,李某作为湖南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他人介绍,从朱某、李某某、刘某三人处多次借款,2016年5月开始,朱某、刘某和王某三人便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

    男子私自变卖房产获刑
    男子私自变卖房产获刑

    这一债权转让协议旨在把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计2160万元的债权转让给王某。同年11月,法院判决城安公司一次性将2147.6万元偿还给王某并且支付相应的利息,其中,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但是对此,李某不服判决,并选择上诉,但上诉无效。判决生效后,李某名下的城安公司并未执行还款义务,于是王某决定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城安公司名下的房屋共计60套。谁知,李某在明知判决、裁定内容的情况下,未经法院许可,私自变卖52套房产偿还债务。

    李某私自变卖52套房产的后果便是造成申请查封的财产不能及时兑现,最终,给申请查封财产的申请人造成惨重损失,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主动偿还申请人王某500万元,取得申请人谅解,但终究难逃判决,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