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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MS次日达变四日达被诉 用户要求退费并索赔五百元

    经常需要通过快递寄送物品的朋友,应该就会知道EMS有个“次日达”的服务,即该快递公司承诺“今日寄,明天到”。然而,都说承诺都是听起来很美的“泡沫”,所以就出现了EMS次日达变四日达被诉的情况了。从这字面的表述来看,聪明的你一定是猜到了故事的内容了。

    邮政快递承诺次日送达
    邮政快递承诺次日送达

    据了解,承诺“可次日送达”的EMS让用户张先生失望了,因为张先生在今年4月16日这天9时,委托了别人在北京通州马驹桥邮政支局,通过EMS特快专递分别向同在通州区的两家单位邮寄文件,并支付邮资费用。根据邮件投递详情显示,其中一单邮件于16日9时4分收件,于同月19日14时10分投递并签收。另一单邮件于16日9时2分收件,于同月19日13时28分投递并签收。

    快递公司延时送件
    快递公司延时送件

    从这情况来看,不少人应该会觉得EMS次日达变四日达被诉是说得过去的事了,因为本应该次日就送到的物件最后花了将近四天,所以张先生也因此认为速递公司并没有做到像其公开承诺的“今天寄、明天到”、“全程运递实现1.5天”要求,于是便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邮政支局诉至法院。

    张先生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作为消费者的他有权依法提出被诉方退还快递费、赔偿500元并释明邮件延误原因等要求。据相关记者5月4日获悉,日前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所以此次EMS次日达变四日达被诉的结果是什么,就得等法院对此进行判决了。

    实际上,这种情况说少见也并非如此,因为很多时候,大家确实难免会遇到一些企业实际所做的行为跟所给出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而当自己万一不幸遇到此类问题时,大家也可以像张先生一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