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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的哥捡手机索要3000元好处费 律师称数额大可定罪

    常常能看到有些人拾金不昧的事件,但是也依然有存在有人捡到东西不归还反而敲诈的事,就有的哥捡手机索要3000元好处费,那么如果我们也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的哥捡手机索要好处费
    的哥捡手机索要好处费

    出租车是我们经常会乘坐的交通工具,对于马虎的人来说经常会有丢这丢那的可能,有些司机可能会奖物品归还,但是有些就没有那么好说话了,有的哥捡手机索要3000元好处费,着属于敲诈吗?

    捡手机索要3000元

    民向先生称:25日他和两个朋友在江汉路的酒吧玩到凌晨4点后拦的士回家。的士开了5分多钟,到达黄石路附近,后排一位朋友因醉酒不适,他下车帮另一个朋友将其扶下车通风缓解,随手把正在玩的手机放在了副驾驶座位上。下车后,的士司机却以怕吐到车上为由不愿再载,将车开走。向先生才想起自己买了才3个月的iPhoneX丢在的士上,连忙在车后面追,但的士转个弯不见了。

    之后联系上司机后,说要3000元的好处费才归还,否则免谈。向先生认为要得太多了就没有同意,的士司机便挂断电话后关机,手机定位也消失。对此,向先生认为这是敲诈,随后选择了报警。湖北皋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邱华认为,索要酬金的做法不算敲诈。

    但是根据《刑法》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规定处罚。目前,此事警方仍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