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黑名单 3名游客不文明事件被列入黑名单
如今喜欢旅游的朋友不计其数,很多人都想要在多余的时间里去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城市游玩,但是外出旅游必须要爱护与尊重当地的文化习俗以及爱护景点等等,如果在破坏旅游景点严重的就会被列入国家旅游局黑名单。你看,已经有多名游客不文明事件被列入黑名单了,我们一起来看看他们究竟犯了哪些事项!
据了解,2018年1月16日,云南游客李某某由云南熊猫国际旅行社组织前往马来西亚旅游。该游客在搭乘亚航航班由吉隆坡飞往斗湖的途中,因在机舱内吸烟被马来西亚警方立案调查。1月25日,该游客被马来西亚地方法院判处罚款6000令吉(约合人民币9731元)。
2017年6月,河北游客吴某某、温某某在未经九寨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允许的情况下,违规徒步穿越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九寨沟县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之规定,对吴某某、温某某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相关黑名单的信息保存期限为三年,那么这三年内上了黑名单的游客会受到哪些影响呢?本次《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针对我国游客在出游过程中发生的不文明行为,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将旅游者相关信息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并向公安、海关、检验检疫、边检、交通、金融等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及有关经营者通报。
有关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经营者可以根据职责权限在征信系统中记录,采取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乘坐航班等惩戒措施。目前旅游相关企业可以加强与“黑名单”互动,如对于列入“黑名单”的游客,景区可以进行限制或拒绝,对于列入“黑名单”的旅游从业者可予以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