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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澜山置业延期交房 数十名业主申讨维权

    近日,位于成都市天府三街与南华路交汇处的一品金天府项目内,业主们就房屋存在的诸多问题闹得沸沸扬扬。30位业主联名齐聚一品金天府项目售楼部,再一次向开发商成都澜山置业有限公司申讨维权。

    成都澜山置业延期交房
    成都澜山置业延期交房

    开发商是否私自延期交房?是否涉及虚假宣传,是否违规?对此,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致电该公司营销部,试图联系开发商寻求回复,不过营销部一位张姓相关负责人表示,领导说这是公司其他部门负责,不归营销部门管,随后挂断电话……直至现在,开发商方面均未有正面回应。

    延期交房一拖再拖

    “原计划去年12月31日收房后就开始装修,没想到开发商延期交房,且房屋质量问题众多!”2月24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30多户业主到售楼部要求开发商整改。业主杨女士告诉记者,去年7月,她相中了天府三街的一品金天府项目,并签订购房合同。时隔半年后,眼前这一切让她倍感愁闷。“入户单元大堂未贴瓷砖、未刷乳胶漆,墙面发霉起泡,且延期交房,墙面空鼓渗水……”

    据了解,2016年8月,杨女士花了33万在一品金天府购置了一套53㎡公寓房,且一次性付清房款。当时,置业顾问王燕给她描述的场景是入户精装大堂、过道都有精美贴砖装饰;当时合同约定为2016年12月31日收房。到了去年年底,杨女士收到短信通知,开发商延期到2017年的1月20日交房。为此,杨女士于1月22日从老家遂宁赶到成都天府三街,她在项目现场看房,整个楼栋已经修好。

    不过,走到入户单元大堂时才发现,墙体和楼道两边,仅仅是简单装饰,楼道没有刷乳胶漆。其他业主也因为这些原因要求开发商出具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但是开发商无法出具。协商后开发商承诺2月25日前整改完并交房。到了2月25日,入户大堂未贴瓷砖、墙面空鼓渗水等问题依然没有解决,部分业主拒绝收房。如果愿意收房,开发商则要求业主签订《提前办理收房手续申请》。该申请表写道:“本人已经收到贵公司发送的关于房屋交付的相关通知,并知晓收房相关流程与文件。现因xx个人xx原因,特向成都市澜山置业有限公司提出申请,提前办理该房屋的收房手续。提前收房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本人不会要求贵公司承担任何责任。”业主们认为,开发商此举是为避免违约责任。

    交房延期快2个月了,开发商也没正面回应。“为了能得到一个安心答复,之前我们跑了无数次,但开发商却避而不见。”在场的一名李姓业主告诉记者。

    入户大堂未贴砖墙体已被浸湿发霉

    在现场,记者会同30多名业主一起来到一品金天府公寓房现场,发现项目1栋、2栋为公寓房,3栋为住宅。沿着指示牌方向往里走,首先是3栋的入户单元大堂,无论地面还是墙体,以及电梯过道两侧都贴有瓷砖,墙面装饰。然而,走进一栋、二栋后,眼前的景象却大不一致,过道和墙体不仅没有瓷砖,且未刷乳胶漆,墙体腻子开始脱落。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明显注意到,二栋入户大堂墙体一侧,已经发霉起泡。经过业主测量,有近3.5米长,整个表面已被水浸湿。

    随后,记者随意按了第五层,刚出电梯才走了几步,一侧的衣服就被墙体的白灰印白,手一贴墙,满手都是灰。走进杨女士购置的新房,一些窗户已经生锈,多处墙体出现空鼓,且一间卧室还有漏水印记。“房屋质量差,而且还延期2个月未交房!”业主李先生坦言,业主们希望整改1、2栋的入户大堂,以及每层楼道都要贴砖刷漆。同时,按照合同规定,延期交房必须给业主进行赔偿。此外,对墙体空鼓、漏水、窗户生锈等必须全面做整改处理。

    数十名业主欲联名起诉开发商

    3月2日,杨女士在电话中向记者透露,经过上次维权后,一品金天府项目法务负责人与业主沟通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2栋大厅重新再装饰,与3栋标准达成一致。

    1,2栋过道刷水性漆;物业费从6月1号开始收取。然而,时隔一周后,开发商乃至项目上仍没有给一个准确回复。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已进入3月份,延期交房也已过两个月;“此外,开发商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消防合格证都没得,不知道好久才能真正交房;一些业主全款购置的住宅,仍处于被抵押状态;面对众多问题,我们数十名业主一起,集体起诉开发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杨女士说。

    前后数次联系开发商均未回应

    2月24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致电一品金天府项目的开发公司——成都澜山置业有限公司营销部媒介相关负责人张经理,她表示,经过向领导汇报后,领导认为这是公司其他部门负责,不归营销部管。3月1日,记者致电开发商一位陈姓负责人,在表明采访意图后,陈在电话中表示,他现在负责其他事务,不便过问此事,事情的具体处理方案,要咨询公司其他部门。“能否告知其他部门负责人电话,以便采访?”陈先生表示,等会儿告知。然而,记者事后多次联系陈先生,恳请其帮忙联系“其他部门”负责人,均被对方拒绝。3月16日上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连续数次电话、微信联系张经理,对方均未回复……

    律师观点

    对此,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彪认为:由于合同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如今过去2个月还未交付,开发商须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同时要加快施工进度尽快交房。其次,关于入户大堂、过道的墙面装饰标准,应严格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约定执行。若开发商在该楼盘营销中使用的各类宣传资料有夸大或虚假描述,业主可收集材料向属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要求查处。

    同时,开发商在保障房屋质量合格,具备水、电、路等必要条件下,可与业主协商提前交付房屋。部分业主提前交付房屋,不影响其他业主要求开发商给予延期交房赔偿的权利。冯彪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房时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全面考察了解开发商的背景、实力及已开发楼盘情况;保存好开发商发放的书面宣传材料。第二、尽量要求开发商将其口头承诺等购房者十分关心的问题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据合同约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