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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刷单灰色产业:商家遭遇"黑吃黑" 消费者在食物链末

    加QQ后,对方说“刷钻”很简单很便宜,只需花1500元,他负责找“枪手”来店里买东西,接着给好评。对方信誓旦旦地说,打款后立刻安排,保证一个月内刷出一个皇冠。

    按照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和姓名,王女士将1500元汇过去。“‘枪手’真的来了。”王女士说,但最后只有一个人买了一件35块钱的冷门商品,之后就没有“下文”了。

    王女士向警方报案,提供“骗子”的姓名、银行账号、以“骗子”作为法人代表的公司名称等一系列证据。但一查,发现除了公司注册地在湖北,其他全是虚假信息。

    记者采访中,还遇到一些被骗的网店店主,但大多数店主都对刷单避而远之。“要刷的话也是拜托朋友,稍微撑一下场面而已。”经营母婴用品网店的黄女士说,她不会找人“刷单”,平台对此管理和处罚都让她不敢越雷池一步。

    食物链顶端:网络骗子

    藏得再深,法律终会收拾他们

    我们无法采访到引诱小雷刷单的神秘QQ号主人,以及骗常州王小姐刷单赚钱的幕后黑手,但他们毫无疑问在这条已经脱离了单纯刷单的“黑色食物链”上,扮演着位于顶端的暗黑角色。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相信法律会收拾他们。

    旁支:刷单手

    想靠刷单赚钱大学生被坑惨

    “刷单”行为滋生了“刷客”(也称“刷手”)这一“职业”。然而,由于本身就处于灰色地带,这些刷客慢慢成了骗子的目标。今年以来,不时有大学生或90后帮网店“刷单”被骗的案例见诸报端。

    大学生小雷和同学帮一家出售体育用品的网店下单刷信用,通过QQ号和上家取得联系,对方每天通过QQ下达任务。称3个月一结账,刷得越多,赚得越多。小雷和同学投入两万多元,却发现上家将他的QQ拉黑,再没法联系上对方。事发后他联系该体育用品网店工作人员,对方说对刷单的事情并不知情。

    遭遇类似骗局的还有常州年轻市民王小姐。8月28日晚上7点多,她在一家招聘网站上看到一则招兼职淘宝刷单的广告,加了一名“客服”的QQ号。对方第一次让王小姐买了一个护肤品的套装,120元,过了五分钟后显示刷单成功,对方返现125元;第二次,王小姐投入本钱2400元,客服没返现,反而让她追加交易。就这样两个小时她支付了近4万元,才知道受骗。警方鉴定,对方发来的购物链接是假的……

    律师说法

    刷单可处罚1万-20万元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刷单”商家的同业竞争者而言,“刷单”行为实质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消费者而言,“刷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对电商平台而言,“刷单”行为既是侵权行为也是违约行为,也正基于此,电商平台可以利用平台规则对“刷单”行为及其商家进行处罚。

    从当前的法律法规看,直接对“刷单”行为作出规定的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九条即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明确规定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的行为。

    该办法也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了,“刷单”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刷单”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以虚假宣传论,可处以一万到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方超强认为,“刷单”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方面:利益驱使;隐蔽优势带来的违法成本低;电商平台的处罚力度不够。

    如何遏制“刷单”行为?他认为可从两个方面着手加强:加重对于“刷单”行为主体及其负责人的失信成本,将工商查实、法院判决确认的“刷单”行为及其行政处罚等信息列入个人征信之中;加强平台与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的合作,利用其技术优势积极向执法部门举报并移交“刷单”线索;在民事纠纷中,配合法院调查取证,便于被侵权人诉讼维权。

    加大平台的监管责任,促使平台充分利用其技术和数据优势,加大力度查处“刷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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