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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要供应商纪淞堂诸多黑历史 维康药业增多“污点”(2)

在2015年3月27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2015年第2号通告,通报近期药品GMP飞行检查发现的安徽华宝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6家中药饮片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安徽省食药监局依法收回了纪淞堂等4家企业药品GMP证书,并对违法生产的安徽华宝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纪淞堂立案查处。由此可见,纪淞堂在去年不仅被收回了药品GMP证书,而且还被立案查处。“一般情况下GMP证书收回之后,会给时间改正期,在根据食药监局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后是可以重新申请GMP证书的,如若期限内复查不加悔改,便会直接被吊销。”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负责人史立臣如是说。

实际上,纪淞堂的“黑历史”远不止这些。在2014年11月18日,《青岛早报》曾刊发了一篇题为《医院售劣药挨罚被约谈》的新闻报道,其中提及,“今年5月和6月,市食药监局通过监督抽检发现,青岛天合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城阳分公司从安徽纪淞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的决明子(批号20131001)、山药(批号20140201)和麦冬(批号20140201),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判定为劣药”。而在2015年10月28日,山西省食药监局公布了38个批次不合格药品及药品包装和容器,在“黑榜”中,标示为安徽纪淞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柴胡(批号:140901)赫然在列。

而正是这样一家有着不少“黑历史”的公司,维康药业却逐年加大向其采购的金额,不禁让投资者担心其产品质量会受到影响。

相互“矛盾”的经营数据

招股书显示,在2013年和2014年,缙云县秋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勇药业”)曾连续两年进入维康药业医药工业模式下的前五大供应商。其中,在2013年,秋勇药业是维康药业的第五大供应商,当年维康药业向其采购的金额为149.13万元,占当期维康药业主营业务成本的2.17%。在2014年,秋勇药业晋升为维康药业的第四大供应商,维康药业当年向秋勇药业采购金额为241.13万元,占当期维康药业主营业务成本的3.65%。而北京商报记者在查询相关数据后发现,维康药业在招股书中披露的向秋勇药业的采购金额与秋勇药业同期在工商局公示的年报信息中的营业收入存在明显的“打架”迹象。

北京商报记者通过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后发现,秋勇药业的成立日期为2013年4月8日。这意味着,秋勇药业在成立的当年,就直接成为了维康药业的供应商,而且还一举进入维康药业的前五大供应商行列。而根据秋勇药业在工商局披露的2013年年报,当年秋勇药业的营业收入约为238.77万元,净利润约为1.13万元。若按照维康药业在招股书中提供的采购数据计算,在2013年秋勇药业向维康药业的销售金额占其总营业收入的约62.46%,毫无疑问,维康药业是秋勇药业最为重要的客户。一位医药行业人士则对此提出了疑问,“从经营规模来看,秋勇药业的经营规模确实不大,而且该公司是在当年4月才刚刚成立的,维康药业向这样的企业进口中药材不知道质量如何保障?”

此外,秋勇药业披露的2014年年报显示,当年秋勇药业的主营收入约为218.7万元,净利润为亏损约20.28万元。让业内人士感到不解的是,这与维康药业在招股书中提供的数据存在较大的“矛盾”。招股书显示,2014年维康药业向秋勇药业采购了241.13万元的中药材。然而,在2014年年报中,秋勇药业却表示当年的营业收入约为218.7万元。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秋勇药业公布的营收竟然低于维康药业公布的向其采购的金额,如此明显的“矛盾”,难免让市场对两家公司提供数据的真实性产生质疑。

对外担保引发损失侵蚀业绩

除此之外,维康药业对外担保的风险也不容小觑。

与大多数公司不同,维康药业扣非后的净利润要远大于公司当期的净利润,而造成如此差距的主要原因就与公司的对外担保造成损失有关。财务数据显示,2013-2015年,维康药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591.96万元、3567.24万元和5024万元,均高于报告期内对应的当期净利润。据计算,在2013-2015年,维康药业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约为-617.16万元、-1495.09万元和-21.63万元。根据维康药业在招股书中的表述,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被担保方到期未清偿银行债务,最终导致公司计提该部分预计负债所致。

据了解,在2011年12月,维康有限(维康药业前身)为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限额本金8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等的保证担保;2013年6月,维康有限为浙江丽水有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1430万元的保证担保。但是,最终由于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丽水有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均无力偿还相关债务,因而维康药业不得不就相关担保分别足额计提,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分别为917.16万元和1430万元,合计为2347.16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维康药业的货币资金约为4398.3万元,以此计算,维康药业计提的上述两项预计负债金额合计占公司货币资金的约53%。

“可能说明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方面风控机制存在问题,因对外担保而导致的损失对公司近期的净利润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应该引起公司的关注。”北京中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税务经理王伟如是说。针对以上问题,北京商报记者曾致电维康药业方面进行采访,不过对方未予回复。随后,记者以邮件形式向维康药业发去采访函,但截至记者发稿,公司方面依然未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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