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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团饿了么公开竞价排名 黑餐馆花2百买进外卖前五(2)

    同样是提升排名,饿了么星火计划也被商户广为诟病。据北京多家加入饿了么星火计划的商户介绍,大概在今年1月份,饿了么推出星火计划,即商家交3%-5%的技术服务费,就可以实现排名上升。以此换取商户在平台排名星级的提升。有商户称,如果商户不加入星火计划,有可能面临关闭其店铺的风险。

    饿了么平台抽出的这3%-5%利润对于大部分中小商家而言,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商家们都管这叫“饿了么税”。

    对此,饿了么公开表示,星火计划是一项商家增值服务,由商家自愿参与,平台并不会以关店或关闭在线支付等手段强制商家加入计划。

    页面打广告公开竞价排名

    “商家成本中终于要加上一项排名收费了,但没想到这么快到来。”8月12日,十里河一家桂林米粉老板介绍,在饿了么平台上付费,即可将店铺排名提升至前几位。

    饿了么于今年推出了“付费排名”营销工具系统,即商铺付费后,可购买靠前位置。在美团外卖商家页面上,已经将推广区定义为广告投放区域,即商家购买的竞价排名,就是广告位。

    “竞价排名这东西,挺虚的,外卖平台就是变着法收费,怎么算商家都在增加成本。”一家美团外卖商户直言,竞价排名无外乎就是为了收租变现,外卖平台正由产品服务转变为利益角逐。

    7月29日下午2点53分,记者登录望京商业中心一家店铺的美团外卖商家后台,在页面的左侧栏目有“门店推广”,打开后二级栏目有“黄金排名”,每天15:00-23:00开放抢购。

    3点一到,美团“黄金排名”的推广地图显示,望京周边被划分成六块区域。推广区的价格最低13元-17元,最高为50元-297元,每个区域共有5个可供购买的排名,为第5名、10名、15名、20名和25名。

    在点击不同区域的不同排名时,显示推广价格从十几元到两百多元不等。仅十分钟,记者还没看明白竞价规则,大区域的所有名次已被抢光,在地图上变为阴影,只有最右边两个小区域可供选择。最终,记者在河北一号院至东方国际大厦区域内购买了第15名的排名,用支付宝付了14元,买到7月30日的首页排名。

    8月12日,十里河一桂林米粉的老板向记者展示了饿了么商家版页面,在竖排的选项中有一栏“营销”,点击进入后,便有“排名助手”的选项,屏幕上出现了“竞价排名”广告,“分类的排名也能提升到前25”。

    页面下方是排名推广的具体方式:分别为竞价推广、付费排名和星火计划。其中,付费排名显示为“已停售,全面升级为更划算的竞价推广”。

    饿了么十里河一区域经理介绍,竞价推广是按点击量算,比如说商家预算是0.5元一次点击,这个0.5元是商家自己定的价格,如果别的商家出0.6元就会排在你之前。

    他建议,商家可以先试0.5元,看看排多少,在你上头人家出的比你高你再加。对于已经停售的付费排名,这位区域经理说,付费排名为一次性购买。有的区域200元一天,有的区域要500元一天。十里河区域差不多300元到500元。根据他的经验,500元前五应该没问题,300元前十差不多。

    已有多户商家向记者表示,准备退出饿了么平台。有商户称,“竞价排名无外乎是外卖平台收租变现,它带来的订单量靠无限摊薄商家利润实现,最终都将转嫁给消费者,花更多的钱,买到更差的外卖”。

    烧钱大战后转向商户广告竞争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到1.5亿,用户使用率达21.1%,用户规模较2015年底增加3610万,增长率为31.8%。

    经过几轮烧钱抢夺用户之后,外卖O2O市场已经出现寡头分割市场的局面。最新数据显示,饿了么、美团外卖和百度外卖以37.8%、30.5%、15.0%的比例领跑外卖订餐市场。相比出行行业,外卖行业的补贴战结束得更早。据公开报道显示,外卖每单亏损7-8元已属正常,美团、饿了么日均订单量都超过200万单,每天亏损就在1500多万。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外卖的本质毕竟是服务,不管前期是靠BAT流量引流,还是靠补贴,几家平台都一致把目标放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差异化上。如今竞价排名的出现,将外卖平台高额补贴早早结束,转向商户通过竞争广告位烧钱,成为O2O外卖平台的一种盈利模式。

    “这个过程中要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平台对商家的资质严审。”赵占领说,魏泽西事件之后,国家网信办对付费搜索进行了规范。首先,搜索领域的服务商,平台应该审核商家资质。其次,付费搜索和自然搜索要有明确的区分和标识。此外,对于付费搜索,他的结果在整个商家中,占比不能太高,有一定的比例上限。

    赵占领表示,这些规定,就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应该知道,购买的外卖是不是广告,如果是广告平台需要明确标记出来。

    此外,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示,网络订餐平台,采取竞价排名,而非仅依据点击量、订餐量、口碑评价等客观数据将商家排序。采取此种方式获得优先排名的商家与网络订餐平台间已形成了广告宣传关系。但网络订餐平台没有将其收取费用进行商家排序的事实向用户明示,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

    依据《广告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违反该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也就是网络订餐平台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法律上讲,任何平台都不得引入无证黑餐馆并为其打广告。”常莎称,美团、饿了么其漠视法理的竞价排名规则,迟早会被商家及消费者所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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