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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诈骗新招:微信圈诱骗学生出售银行账户(2)

    一家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的个人金融部负责人刘辉告诉记者,曾经有公安部门前来调阅涉及跨境洗钱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发现其使用的账户是从别人手里“借”来的。

    “当银行和公安部门找到出借银行账户的客户时,客户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刘辉说。业内专家指出,把银行账户出借或卖给别人使用,存在非常大的风险。通常,出售、出租、出借的银行账户,会被用于电信诈骗、洗钱、逃税等非法活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普通百姓对出售银行账户的危害性认识不够,而相关监管和处罚力度也有些落后。

    “比如这次事件中,我们只能对涉事人员进行劝阻,有些学生听进去了,有些学生则转而去其他银行开户。对此,我们也无能为力。”香喜云说,近年不时发生出售、出借型账户被卷入纷争或案件。

    有的当事人因此碰到不必要的麻烦,不仅损害个人信誉,对于今后买房、买车、贷款、出行均有影响,有的当事人甚至遭遇牢狱之灾。

    “不法分子一般针对部分地处偏僻、经济较为落后地方开展‘有偿开户’诈骗,以及利用诸如学生等涉世未深的群体行骗,给银行和相关监管部门的查处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工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保卫部相关工作人员说。

    勿贪小利掉陷阱

    “不就是把账户借给别人用一下吗,我又不知道他做什么,需要负什么责任呢?”在采访过程中,广州某技术学院的学生这样说。工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保卫部相关人员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会追究出借人相关的民事责任。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如有该项行为,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在我国刑法有关洗钱罪的条款中,对为犯罪分子提供资金账户也有相关处罚规定。

    据介绍,出租或者出借资金的身份证件或银行卡账户,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他人借用自己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个人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是重要的个人信息,一定要妥善保管,切勿贪图小利向他人提供,避免掉进此类‘有偿开户’的诈骗陷阱。”工行有关工作人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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