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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娱帝华“造星”公司虚假宣传炒作卷钱跑路(2)

    另一名女生小思(化名)也发行了单曲,但她发现单曲质量非常差,光盘也未达到发行标准。小思在网络中拥有了个人博客和百度百科,但是公司根本没有人对博客、百度百科进行后续管理,贴吧总共发布了4篇帖子,且无人回复,无人跟帖,博客中也没有粉丝群。

    小思还发现,公司为自己进行平面宣传的杂志竟是一家试运营的杂志,而在电视宣传方面,公司推荐她参加相亲节目,但此前她已经多次告诉公司,由于自己有男朋友,并不会参加相亲节目。

    另一名女生小宇(化名)在嘉娱帝华的安排下拍摄了一部电影,但她认为,其只是在一部电影中担任普通角色,并非主角,且并未在电影拍摄中获得报酬。小宇还认为,嘉娱帝华在忽悠自己,她所拍摄的电影根本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许可,而嘉娱帝华公司给出的解释是,该电影是几家网络公司和自己合作拍摄的数字微电影,用于网络传播。

    记者搜索网络后发现,小宇只有一篇娱乐新闻报道,报道内容涉及她参加这部电影的演出。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涉及小宇的娱乐新闻报道,其像“流星”一样,迅速从娱乐圈消失了。在嘉娱帝华还未人去楼空时,小坤、小思和小宇就已经将其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嘉娱帝华返还部分学费。

    多名未成年学员起诉法院判决返还学费

    2015年5月,嘉娱帝华公司销声匿迹,多位学员将其诉至法院,通州区法院连续接到八起对该公司的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原告均为未成年人,大多为初高中学生,年仅十四、五周岁,8人中7人为女生。当事人表示,签约当天便交纳了5万到10万元不等的签约保证金,有些学员甚至只接受了一次培训。

    法院受理这些案件后,通过多种渠道均未能联系到嘉娱帝华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也未能找到。承办法官亦曾多次到被告公司的工商注册地进行送达,但发现被告公司在此地并未实际存在。通过公告送达后,本院已依次公开开庭审理了这八起案件,判决八原告与被告北京嘉娱帝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解除。

    并根据合同约定及签约时原告交纳的合同款由被告传媒公司赔偿原告的部分及全部合同款,判决被告返还学费在3.8万元到10万元不等。截至日前,该八起案件中有两起在判决公告阶段,五起已进入案件执行阶段。此外,通州法院已经将嘉娱帝华公司的法人代表列入失信人名单。

    选择演艺明星培训班要“睁大眼睛”

    记者发现,社会上确实存在不少演艺明星培训班,有的培训班甚至承诺培训后可以得到艺人签约,报名这种培训班后,学员将学习成为专业艺人的基本功,接受培训后,可以在剧组中参加拍摄。有些培训班还有一系列的宣传服务,承诺优秀学员可以成功进入剧组,参演大量影视作品,这些拍摄的影视作品将在各大视频、平面、电视媒体中进行宣传,并为学员定制新闻发布会以及节目专访,和一线明星合作。

    为艺人提供印刷品等宣传材料,以及为学员量身制作艺人写真。为艺人进行演艺事业的规划和包装,向全国剧组推荐这名艺人。优秀的学员可以直接成为一些公司名下的签约艺人。为其量身定制电视剧等。

    通州法院法官表示,怀揣明星梦的少男少女在报名参加艺人培训班时,最好睁大眼睛,看看培训班是否有正规的工商注册,此外要收集足够的信息,看看这些培训班中是否产生过成名艺人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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