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正品率不足六成 如何迎接购物狂欢节
就在中国各大电商陆续开始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年尾大促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报告显示:2014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网络购物投诉案件同比增长356.6%。互联网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
11月2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报告了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保法)实施情况的检查结果。2013年新修订的消保法针对近年来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
从检查情况看,消保法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引发争议最大,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报告援引国家工商总局抽查结果称,2014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网络购物投诉案件同比增长356.6%。
检查报告指出,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例如,消保法规定了远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但检查发现,无理由退货产生的争议已上升至消费投诉首位,争议主要集中在退货范围和对商品完好的解释两个方面。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哪些商品能够适用无理由退货存在不同理解,导致争议频发生。此外,有的商家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还有一些商家存在故意拖延拒绝退货、折扣或赠送商品不予退货等现象。
目前,网络零售交易额以每年4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4年达到2.8万亿元,网络消费也成为消费侵权案件多发领域。商务部向全国人大反应,互联网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2014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14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58.7%。二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14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7.78万件,同比增长356.6%;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到了92.3%。最高法院提供给调查组的数据则显示,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网购合同纠纷107件,同比增长3.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