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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型犯罪 个人信息以每条0.4元卖给诈骗团伙

    广东省公安厅22日召开发布会透露,近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代号为“安网1号”的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系列专案收网行动,共抓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379名,打掉犯罪团伙78个,破案130宗,收缴被泄露、窃取、倒卖的公民个人信息超过1.1亿条。

    个人信息被卖诈骗团伙
    个人信息被卖诈骗团伙

    公民的姓名、年龄等个人信息竟成为不法分子贩卖的“商品”,一条信息可卖0.4元到1元不等,“这是近年来我省打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规模最大、成果最显著的一次破案战役。”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逯峰在发布会上说。

    新生儿信息也被窃取

    逯峰介绍,互联网给老百姓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滋生出了一些新型犯罪。为此,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安网1号”行动,集中侦破一批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6月12日至17日,全省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并派出工作组赴海南、广西、湖南、福建、云南等11个省开展抓捕。由此带破诈骗、盗窃等其他类型案件832起,扣押服务器、电脑、手机等714台(部),收缴超1.1亿条被泄漏、窃取、倒卖的公民个人信息。

    其中,被窃取或倒卖的公民个人信息内容包含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职业、收入等涉及个人隐私的各个方面,受害对象有股民、保险业客户、快递客户、病人、新生儿、企业主、房产业主、电话用户、求职者等各行各业各类人员。

    每条0.4元卖给诈骗团伙

    逯峰表示,目前,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形势还十分严峻,近年此类案件持续高发,盗卖公民个人信息已逐渐滋生出非法牟利的黑色产业链。

    不法分子盗取公民个人信息销售获利、倒卖个人信息赚取差价,或者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绑架、暴力讨债等犯罪。甚至有不法分子把公民个人信息以每条0.4元至1元不等的价格卖给电信诈骗团伙。

    个人信息是如何被泄露、盗取、买卖的?逯峰介绍,有嫌疑人通过搜索引擎、论坛或QQ群查找个人信息提供者,再进行网上交易,这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主要作案方式;还有不法分子模仿正规网站伪造钓鱼网站,一旦点进去,输入公民个人信息,就被不法分子窃取;也有不法分子利用木马程序,如果受害人不慎点击或扫描带有木马链接的短信、二维码,手机即被植入木马程序,嫌疑人就可以拦截、盗取手机上的短信、通讯录等个人信息;还有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部工作人员私自倒卖公民个人信息。

    信息“掮客”存100G他人隐私

    近日,广州警方发现了一个以吕某为首,在广州从事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作案团伙。警方侦查发现,吕某等人通过网上下载、购买的形式非法获取了大量公民信息,再通过互联网与客户交易,交易的大量信息涉及企业信息、个人身份、电话、房屋、银行卡、游戏等资料,并再卖给征信公司、贷款公司、咨询公司及其他下线买家。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吕某在网上一些交流平台、论坛比较活跃,早期网络论坛被盗的公民个人信息,吕某都有留存。“有时他还拿自己手里的信息跟网友交换,甚至相互买卖”。

    吕某的买家中,有号称征信公司的侦探公司,也有追债公司、诈骗公司等。“侦探公司买来查隐私、查‘小三’,追债公司买来找欠债人等”。

    6月12日至13日,广州警方出动警力560人,分成29个抓捕组,在越秀、海珠、天河、白云等10个区开展统一抓捕行动,共捣毁窝点21个,抓获涉案嫌疑人133人,当场缴获作案手机35部、电脑19台、U盘4个、POS机10台。经查,吕某存有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多达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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